广元市“两类三层”建清单划出党建责任“硬指标”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广元市采取“两类三层”方式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划出党建责任“硬指标”,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更清晰、任务更明确。
一、分类分层建立清单。党建责任清单按县区委、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两大类别,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次制定。各县区委、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参照市委为其制定的责任清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本行业系统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实现党建责任清单全覆盖。
二、明确细化党建责任。为县区党委制定的党建责任清单从内容上分为共性项目和个性项目。共性项目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延展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明确县区委领导班子、书记和常委党建责任;个性项目由县区委、书记和常委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制定3-5项。市级有关部门党建责任清单不分共性项目和个性项目,结合本部门单位本行业系统特点,明确细化党建工作责任6-7项。责任清单对党建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比如,规定县区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指导90天以上等,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级党委(党组)职责内容和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履职要求。
三、抓好责任清单运用。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内容公示制,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对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及落实情况监督。严格按照党建责任清单内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落实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及书记、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年底,通过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方式,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别按班子60%、书记20%权重进入年度综合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