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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建立“四项”制度强化村干部管理

www.gcdr.gov.cn (2015-06-02) 来源:广安广安区委组织部

广安区建立“四项”制度强化村干部管理

近年来,广安区探索创新村干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干部集中学习、动态办公、多级督查、责任考核“四项制度”,解决村干部不能办、不愿办、办不好群众事的问题,切实为群众办成、办好一批最紧迫、最现实、最直接的民生实事,村干部与群众的“鱼水之情”进一步密切。

建立集中学习制度,解决有能力办群众事的问题。利用村级活动室建立村干部“充电站”,将每周星期一或星期二定为村干部“学习日”,通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及农村社保、土地流转等知识,不断提升村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学习监督制度,每月通过查学习笔记、抽问等形式定期检查学习效果,对学习不深入、效果不好的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建立动态办公制度,解决方便群众办事的问题。建立村干部“坐班、轮班、代办”服务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村常职干部在村级活动室集中坐班办公,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村干部坐班时间、联系电话;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和节假日、双休日,安排一名村常职干部在村级活动室轮流值班办公;对老、弱、病、残、文化程度低的群众,安排专人上门提供服务,做到群众足不出户也能办成事。建立首问责任制,凡来访群众办事、咨询,当值的坐班、轮班村干部即为首问责任人,由首问责任人全程跟踪一对一服务,直到将群众的事办成、办好。

建立多级督查制度,解决办好群众事的问题。建立“三级督查”机制,驻村干部全天侯监督村干部日常办公、党务村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情况,乡镇分管领导每月10日定期督查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和村干部服务群众的情况,乡镇主要领导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追究当事人、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记入个人作风档案,一年内累计被督查通报3次以上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5次以上的责令辞职或免职。

建立责任考核制度,解决不愿办群众事的问题。制定村干部目标考核制度,明确各村年度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并签订目标责任书,若完不成目标任务,将进行“背书”。凡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目标任务进度的,由分管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令村“两委”负责人停职整改。建立绩效考核基金,将村三职干部每月部分工资和乡财政投入的部分资金作为绩效考核资金,奖励先进村和先进村干部,形成人人想干事、愿干事、争干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