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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十条硬杠子”评准评实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www.gcdr.gov.cn (2015-04-13) 来源: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十条硬杠子”评准评实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广安市针对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作用发挥情况,结合实际细化完善“10条硬杠子”,作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评定的重要标准。

  (1)班子战斗力弱,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2)法纪规定执行不严,党组织班子成员中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3)党组织书记能力“双带”能力差,村级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4)组织生活开展不好,对组织生活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员教育、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5)家族宗派意识强,村级党组织受宗教宗族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6)村(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7)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突出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8)阵地建设薄弱,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在60平米以下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9)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无清晰思路,消除“空壳村”措施不力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

  (10)群众意见大,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轮流值班、村级事务代办等制度未严格执行,“两委”班子民主评议满意率在80%以下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共评定“组织涣散型”、“能力弱化型”、“干群紧张型”、“宗派复杂型”、“基础薄弱型”、“经济滞后型”等6种类型后进村(社区)党组织2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