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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深化“四责”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www.gcdr.gov.cn (2015-03-16) 来源: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深化“四责”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分类定责。分类细化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党委职能部门管党治党的年度责任清单。建立书记抓党建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年初公开承诺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评议。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做到联系一点、抓好一线、促进一片。

  二是督促尽责。制定党建工作优先研究、党务干部优先配强、党建经费优先保障、党建政绩突出干部优先使用的工作规则。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半年巡视、重点任务专项督导“三项制度”。建立党建工作记实制度,根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述职整改承诺清单,差异化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记实手册。

  三是逗硬考责。研制《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试行办法》,分类明确考核内容,科学优化述职流程,构建以从严述前查核、严审述职报告、开好述评会议、强化述后整改为主要内容的述职工作链。全面实行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向本级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组织及书记“一述三评”四项制度。将党建考核作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别按班子60%、书记20%权重进入年度政绩考核分值。

  四是严格问责。把党建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领导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一述三评”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对党建工作考核在同类同层次排后位15%的党委(党组)书记,予以诫勉,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提拔考察对象资格,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对党委(党组)书记作出调整。对基层党组织及书记“一述三评”考核排名末位的,进行预警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作出辞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