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规范村(社区)办公经费管理使用
今年,仁寿县按照3万元/村(社区)的标准落实了村(社区)办公经费,并出台了《仁寿县村(社区)办公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切实规范经费的管理使用。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明确村(社区)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征订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偿债费以及其它费用等10个方面的支出。同时,明确了村(社区)办公经费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用于村(居)民分配或变相进行分配,不得用于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村(社区)建设服务项目,不得列支公务接待,不得用于发放村(社区)干部奖金、补助或其它福利,不得用于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当其途。
二是规范支出程序。实行“村财乡管”,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分村核算。具体使用时,按照经办人填制或整理相关票据、村(居)委会主任签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审核、乡镇财政所审核支付的程序进行支出。单笔支出在200—500元的,还需由驻村乡镇领导审核,500—1000元的需由乡镇长审核,1000元以上的需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确保经费使用合符规范,安全可靠。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定期公开机制,将村(社区)办公经费收支情况纳入村(居)务公开范围,定期进行公开。建立资金常态化监管检查机制,乡镇每年对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县审计局将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纳入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每三年进行一轮全覆盖审计。建立村(社区)办公经费激励机制,由乡镇统筹,将办公经费的30%作为考核,结合各村(社区)工作情况,统筹进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