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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规范村级组织经费管理使用

www.gcdr.gov.cn (2014-11-14) 来源:乐山犍为县委组织部

犍为县规范村级组织经费管理使用

  犍为县从增强经费保障、明确经费用途、严格经费管理三方面入手,规范村级组织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保障村级组织有序运转。

  增强经费保障。建立基层组织建设经费、村组干部报酬逐年递增机制。根据乡镇所辖村规模、人口数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逐步上调村级组织建设经费,明年1月起,平均每个村将达到3万元,最高的村达到4.5万元;调高村组干部报酬,二、三类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站人员基本报酬在原基础上普遍上调20%以上。

  明确经费用途。将村级组织建设经费细化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费用、日常办公费用、公共设施维护费用、基层组织活动费用和走访慰问及救助费用5类,明确各类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和使用比例,同时规定结余经费可用于本村公益事业建设,鼓励合理使用资金。

  严格经费管理。建立村“两委”集体研究,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双审双签和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制度,开支总额500元以内、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500到1000元的,由村“两委”集体审批;1000元到5000元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后,提交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5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行经费使用预报制,开支前向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经包村干部、包片领导、乡镇长逐级审核同意后列支。乡镇核算中心加强对村级组织经费监督管理,按季度划拨和核算使用经费,并将经费使用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完善县级部门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规定使用经费的情况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