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探索试行党员“星级”评定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推动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彭州市在隆丰镇探索试行了党员“星级”评定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激发了党员立足岗位争当优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了部分农村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漠、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民主“评星”。隆丰镇20个村(社区)党支部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向党员群众宣传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扩大知晓率,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实行党员履职情况季度通报制,村(社区)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在大会上简要报告履职情况,党组织收集汇总后进行公示。年底召开不少于100人参加的党员“星级”评定大会,发放《“星级”党员考核表》,开展党员互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是考核“定星”。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内互评、群众测评、组织评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得分情况,按照3:3:2:2的比例,计算出每名党员的年度考核分值,并进行定“星”:考核得分95分以上为“五星”级;85-95分为“四星”级;75-85分为“三星”级;65-75分为“二星”级;60-65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不定“星”级。
三是公示“晒星”。评定情况征求公安、计生、纪检、综治等部门意见后,在村(社区)党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有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党支部重新组织评定。公示无异议的,党支部将评定情况报镇党委备案。评定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党务公开栏、LED宣传屏进行公布,增强“星级”党员的荣誉感。
四是动态“管星”。建立“星级”党员评比活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突出的按程序加“星”;对出现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及时进行摘“星”。“星级”评定情况作为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党员年度民主评议、选树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条件、连续3年评为“五星”级普通党员优先推荐为村级后备干部;对未定“星”级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并由党组织明确一名“五星”党员进行帮带。
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试点,党员“星级”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党员的身份在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显得出来,真正成了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人数已从每年不足400人次上升到3000余人次,党费收缴率也从88%提高到98%。隆丰镇双埝社区书记王正英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有的党员要催好多次才交党费,现在大家每个季度都按时交了”。新润社区党员胡洪炳说:“以前我的上进心不太强,很多方面跟普通老百姓一样,但现在感觉到肩上的责任重,支部交办的工作干起来更有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