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启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阳光行动”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干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强化村(社区)一线干部关心爱护力度,马边启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阳光行动”,有效增强党内关爱的社会影响力和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激发基层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是实施在职村(社区)干部参保补助。制定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对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在职村(社区)支书、主任和社区干部自上任之次月起开始享受财政给予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按照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和个体人员的缴费基数的50%给予财政补助。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98名村(社区)干部享受参保补助,补助金额135.87万元。
二是实施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定离职村“三职”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对在岗位连续任职10年以上、正常离职、未加入社会养老保险的村“三职”干部,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起,按每任职1年50元的标准每年给予现金补助。如果两次以上(含两次)间断任职,不累计计算任职时间,以任职时间较长的年限进行补助。目前,全县共有114名离职村“三职”干部享受补助政策,累计补助金额58.78万元。
三是建立困难党员干部关爱基金。积极争取县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创建立困难党员关爱基金,并配套制定《马边彝族自治县基层党员、干部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帮助解决全县基层党员干部因公人身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患重病致贫等困难。截至目前,全县党员关爱基金已发出帮扶慰问金7笔,发放金额累计4200余元,惠及基层党员干部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