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三个举措”提升村级组织管理水平
罗江县着力打造标准化服务平台、制定村(社区)干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村级组织“阳光行动”,不断提升村级组织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服务,打造标准化服务平台。按照“四有”标准(有场所、有标志、有设备、有资源),全县统一制作“一证两图四卡”(岗位证、服务事项告知图、办理流程图,岗位信息卡、服务联系卡、举报监督卡、特长党员服务卡),规范办事指南、服务台账、工作手册、服务事项提示备忘单。同时,建立了周一村干部集体坐班、周二至周五轮班制度,不定期明查暗访、通报检查机制,实现服务平台“办事、管理、评价”的规范化。目前,全县已完成村级组织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70个,占67.31%,明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二是形成合力,制定村(社区)干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人大、政协、纪检、公安、民政、计生、国土等24个单位,采取定期联系方式,通报村(社区)干部惩处、受到治安处罚和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情况以及干部队伍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研究并向县委提出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完善加强联席会议制度的措施和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管理教育,着力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公开透明,扎实开展村级组织阳光行动。制定《罗江县村级组织“阳光行动”实施意见》,通过 “三资”阳光管理、惠民政策阳光透明、经济发展阳光运行、工程项目阳光实施、村组干部阳光管理、党员行为阳光公示、便民服务阳光公开、邻里乡亲互助会阳光操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阳光开展、村级事务监督渠道阳光公开“十个方面”的全程公开,做到村级事务管理无处不阳光、无时不阳光。重点解决村级组织公开不到位、规范不到位、告知不到位、便捷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县村级组织“阳光行动”已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