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十条措施”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新津县在深入学习研究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十条措施系统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优化组织设置。按照100人及以上设立党委、50-99人设立党总支、50人以下设立党支部的原则,调整完善村(社区)、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体系,根据地缘、业缘、趣缘等灵活设立党支部(党小组)。创新设置产业主导型、城市网格型、项目推进型等多元化功能型党组织。
二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选人的原则,在保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的基础上,以镇乡(街道)为单位,采取聘任方式,平均每个村(社区)增配2名工作助理。机关按照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中小学校、医疗机构按照教职工、医务工作者总数的1%左右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工业园区要选配1名专职组织员。
三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探索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AB岗”设置,做好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后备人选工作,形成党组织书记梯次配备。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村(社区)干部职数1∶1的比例,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开展跟踪培养、预岗锻炼,形成基层干部梯度结构。
四是加强服务能力培训。将村(社区)干部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实战实效、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全员覆盖,依托县委党校“一周制”专题培训,每年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1次;镇乡(街道)每年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其他成员、聘任的村(社区)工作助理、后备干部以及村(居)民小组长轮训1次。
五是强化干部责任管理。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激励相结合,严格通报、问责、查处懒政、庸政、乱政基层干部,树正气,激活力。建立健全与村(社区)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挂村(社区)领导每年与其他村(社区)干部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县委组织部牵头每年与20%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发现干部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帮助、早纠正。
六是完善干部待遇保障。完善在职村(社区)干部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县财政按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3档缴费金额标准给予养老保险补贴,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之和给予医疗保险补贴。
七是加强离职村(社区)干部关爱。完善离职村(社区)干部关爱制度,离职村(社区)干部定补标准调整到人均1000元/年。健全离职村(社区)干部医疗补贴机制,离职村(社区)干部生病住院后,个人承担部分可申请每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的医疗专项补贴。
八是落实经费保障。到2015年,每个村(社区)办公经费达到每年5万元以上,每个党员远程教育站点达到每年2500元以上,每名党员达到每年100元以上。建立议事会议事工作经费制度,将年度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不超过5%、年度社区公共服务资金不超过10%作为村(居)民议事会运行专项资金,每村(社区)每年不超过3万元。研究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措施办法,从财政、土地、税收、项目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九是健全服务平台。制定村(社区)活动场所提档升级计划,到2015年,村(涉农社区)活动场所面积达到400㎡以上、城市社区活动场所面积达到300㎡以上,做到功能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更好地服务党员群众。
十是整顿软弱涣散。深入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坚持每年按10%的比例,在村(社区)、机关、“两新”党组织分别确定一批后进党组织,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理念,实施分类专项整治,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