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坚持五原则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广汉市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中,坚持“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大原则,多措并举,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广汉市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针对不同行业、岗位、学历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在坚持共性的同时,分类制定农村(社区)、机关(事业)、企业等三种类别的党员评议标准,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确保不合格党员处置无遗漏,合格党员不误判。
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如党员本人认为其材料与事实有出入,允许申辩。
坚持平等对待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老党员和新发展党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党员和农村党员、普通党员和领导干部一视同仁,不搞区别对待,确保评议公平公正。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统一标准,严格遵循《党章》规定的程序和《广汉市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不搞差异化对待。
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帮助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大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