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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三项承诺”力促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www.gcdr.gov.cn (2013-12-04) 来源:

广安市前锋区“三项承诺”力促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为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广安市前锋区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全面实行参选人“参选承诺”、竞选人“竞职承诺”和当选人“履职承诺”为主要内容的“三诺制”,形成以目标选人、选目标好的人的良好用人导向。
  一是参选人实行“参选承诺”,营造良好环境。在公开推荐报名环节,村(社区)党组织初提候选人在推荐报名之日填写推荐报名表,以书面形式向村级党组织换届领导小组提供参选人承诺书,重点就不搞拉票贿选、不诽谤他人、尊重换举结果、服从组织安排等八条换届工作纪律进行承诺,并向积极引导参选人端正选举态度,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参选意愿,规范参选行为。
  二是竞选人实行“竞职承诺”,提高选人质量。在选举前,各候选人按照上级要求,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未来三年工作目标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制竞选目标承诺书,增强竞职承诺各项目标措施的操作性。在换届选举大会上,候选人向全体党员就组织建设、经济建设、民生建设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和保证,并现场接受党员的“检阅”和“挑选”,最终由党员群众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村官”。
  三是当选人实行“履职承诺”,建立考核机制。为防止出现村(社区)干部竞选时“牛皮吹破天、上任后不兑现”的现象,乡镇党委根据参选人和竞选人承诺情况,与当选人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失诺主动辞职书》,当选人以责任书形式就党风廉政建设、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等方面进行“目标承诺”和“辞职承诺”,并面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变“被动罢免”为“主动辞职”,让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下”得来。
  目前,全区236个村(社区)有1200余人积极报名参选并递交了参选承诺书,1050余人递交了竞职承诺书并在选举大会上公开作出承诺,其中,有80余名外出务工党员向当地村党组织递交了参选及竞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