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采取“月自查、季评优、半年回头看、年终大检查”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下功夫。
在推进工作中进行监督。常态化成立了4个片区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监督、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各级党组和党员干部的作风和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全面增强干部为民意识,提高群众对各项工作落实的满意度。上半年开展9次专项督查,通报13个单位17个村,4名县级领导向县委作检讨,约谈11名科级干部、6名第一书记。
在群众满意中进行监督。围绕“不忘初心、感恩奋进、我该怎么做”大讨论成果运用,县乡村三级干部通过公开个人承诺事项,设置监督电话、举报箱,畅通投诉渠道,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举措,着力提高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对干部的认可度。
在综合测评中进行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部分群众、离退休老干部和管理对象等组成综合测评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电话查询、调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法,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多视角、多层面,经常性、广覆盖地监督检查。同时,县委委托第三方测评公司,在全县抽样选取3500个调查样本,通过电话调查和现场走访的形式,开展2轮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
(理县县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