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党员发展质量,针对党员发展中存在的标准不高、程序不严、把关不紧等突出问题,巴州区从压实党员发展责任入手,健全完善“四项”机制,着力构建知责必为、履责必优、失责必问的发展党员工作体系。
片区负责制。将全区29个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划分为7个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部务会成员任组长,并明确2名具体工作人员,全面负责该片区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指导,人员及程序的审查把关,协调解决片区发展党员工作中各类问题。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1次区委组织员会议,对各片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目标考核制。逗硬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直接责任人”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具体责任人”职责,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并作为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抓点联系制。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发展党员的具体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区教科体局党委、区卫计局党委、区“两新”组织党工委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直接联系1—2个基层党支部,由点带面推进全区党员发展工作。目前,全区已建立发展党员示范联系点15个。
问责追究制。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认可。2017年来,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因未严格发展程序受到警示约谈,2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因审查把关不严被批评教育,17名发展对象因不符合入党条件或程序不规范未通过审批。
(巴州区委组织部 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