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把严格党内生活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三注重”抓实“党员活动日”,促进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注重“制度设计”抓规范。先后印发了《关于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通江县“党员活动日”制度》《通江县“党员活动日”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指明主题形式、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关键环节作出“硬约束”,按照“日子好记、时间集中、活动方便”的原则,把每个月的25日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在全县1287个基层党组织和2.6万余名党员中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并通过“定计划、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内容、定人员、有记录、有考核”,避免“党员活动日”流于形式。
注重“创新方式”抓教育。除“三会一课”所规定党内工作外,立足于“学”,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日”活动: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围绕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书记讲党课”“党员讲传统”“典型讲事迹”“能人讲发展”的“四讲”活动,多方面强化学习教育;立足于“帮”,开展“党员扶贫帮扶日”活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走进田间地头、农家舍院,做好扶贫政策宣传,为结对帮扶村、贫困户解好心头难、算好经济账、把好发展关、圆好微心愿;立足于“评”,开展“党员民主测评日”活动:通过自评、互评、点评等方式,定期测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评级授星,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立足于“议”,开展“党员民主议事日”活动:发挥党员在民主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作用,针对各类大事、重大决策,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辩论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组织党员议事、论事,确保民主决策。
注重“督查评估”抓长效。运用定时督查、定点检查、常态抽查、年底评查“四种方法”严格“党员活动日”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发现处置不合格党员、基层党组织评先评优、衡量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成效的重要依据。采取电话督查、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确保“党员活动日”督查全覆盖。对不按期开展活动或活动质量不高、敷衍塞责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列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对号销账,通报情况纳入年终党建考评内容。同时,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党员活动日”好做法,表彰创新创优好支部、模范先锋好党员,奖优罚差,保障“党员活动日”持续长效开展。(通江县委组织部 刘洲 陈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