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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加码 成都再出两个“十条”

www.gcdr.gov.cn (2017-07-26) 来源:四川日报

  拟设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本报记者 冉倩婷

  7月25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成都产业新政五十条’系列新闻发布——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两个创新要素供给的配套文件。

  两个配套文件均由10条意见构成,分别是:《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下称“科技成果转化十条”),《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下称“知识产权十条”)。

  成都市科技局局长卢铁城介绍,两个配套文件旨在进一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

  “科技成果转化十条”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

  “科技成果转化十条”,从科技成果供给、成果转移和成果承接3个方面,全面覆盖了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

  在科技成果供给方面,注重强化高校院所要素供给能力。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联合共建新型产研院,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对符合条件者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在成果转移方面,注重强化成果转化中间环节建设。特别是在深化科技金融创新上,成都将设立总规模不低于300亿元、面向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并全面启动实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计划”。

  在成果承接方面,注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为大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成都提出最高给予10%的配套补贴。同时鼓励在蓉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成都曾相继出台“成都十条”和“成都新十条”,从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着手,从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方面,赋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更多自主权,并在全国率先提出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首次触及所有权改革。

  “此次发布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将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向后延伸,涵盖了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和企业承接转化环节,充分体现了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的要求。”卢铁城说。

  “知识产权十条”

  提出多个“前列”举措

  “知识产权十条”则旨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提出了多个全国城市中的“首位”“前列”举措。

  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成都将采取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方式,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基金规模位列全国城市首位。

  为加大专利支持力度,成都将打造20个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个培育中心支持100万元,支持力度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此外,成都还支持企业和服务机构主动维权,最高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力度位居全国城市前列。接下来,成都将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智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