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级“四好村”创建申报把关更严
本报讯(记者 李淼)7月7日在成都召开的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带动脱贫攻坚暨“四好村”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今年是全省“四好村”创建全面、全方位开展的第一年,将新创建省级“四好村”2000个,但创建申报把关在去年基础上将更加严格。
2016年9月,我省在近几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基础上正式启动以“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村”创建活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基本要求,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大行动”和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四好村”创建活动。当年,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命名首批1481个省级“四好村”。
省委农工委负责人表示,今年省级“四好村”创建申报把关,将在去年基础上更加严格。各地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握好几个关键申报“硬杠杠”。
今年,凡是村上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有刑事案件发生的,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受到通报的,未开办农民夜校的,农村反邪教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不能申报省级“四好村”。同时,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达到全面小康标准,去年标准线是11000元,今年标准将按有关规定测算确定,必须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今年“四好村”创建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县级以上“文明村”是重要的审核条件。今年的省级“四好村”主要从已创建成功的市级“四好村”中评定,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到县级“四好村”。
开展“四好村”创建活动,是推动我省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激发农村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加强农村依法治理、整体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我省明确,力争到2020年,在普遍建成市州级或县市区级“四好村”基础上,60%以上的村建成省级“四好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