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 4月20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展情况的公告,宣布我省正认真按照国家要求,抓紧拟定调待方案,待人社部财政部批复后,我省将立即组织实施调待工作,确保将调整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使我省广大退休人员充分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省人社厅同时强调,我省今年调待工作有关进展情况,将在省人社厅官网上公布。关于四川省2017年养老金调整的相关消息,以省人社厅官网公布为准。
本月中旬,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并要求各省5月底前将调待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待审核后,各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和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新闻多一点】
四川去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是这样!
定额每人增加40元
为我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
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l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
此外,关于倾斜调整为: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2015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对2015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仍按往年倾斜办法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