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忧)对平昌等7个国定贫困县(包括县级市、区)的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对高原藏区30个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对其余44个贫困县开展扶贫资金管理审计……2月28日,记者从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除2个贫困县由国家审计署直接审计外,今年我省审计机关将对余下81个贫困县实行扶贫审计。
我省扶贫审计工作将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坚决查处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将扶贫资金用于吃喝接待、公款旅游、奖金福利等问题,坚决查处借统筹整合之名搞楼堂馆所、“政绩工程”等问题,强化法纪震慑,形成高压态势,以严查严处促进严管严用。
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揭露和查处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完善、方法不得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着力检查扶贫资金安全绩效情况,发现和揭示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缺失、财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切实关注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损毁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