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脱贫攻坚首战告捷,107.8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但随之也有群众担心,摘掉“穷帽”后不能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从而造成后续发展乏力甚至返贫。
日前印发的2017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巩固深化脱贫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延续性,全面落实国家对脱贫对象的后续扶持政策。政策如何延续?包括哪些?2月15日,记者将广大贫困群众关心的这些问题,带到了2017年省委1号文件新闻发布会现场。
【川报帮你问】
贫困户脱贫后能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发布人答】
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降初:
我省已明确,全省625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享受扶贫政策总体不变。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脱贫支持政策的延续性,建立脱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机制,对已脱贫对象给予适当支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
比如,将完善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机制,着力解决脱贫户因病、因学返贫和持续增收等问题,提高社会救助、医疗等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对已脱贫人口的支持会持续到2020年,确保625万贫困群众都达到2020年当年的退出标准。
政策的延续不仅是针对贫困群众,对退出的贫困村、摘帽的贫困县也会继续扶持。省委1号文件提出,将增强退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推动产业培育和集体经济发展。摘帽的贫困县方面,将进一步强化财政、国土、税收等政策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