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对于推进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贫困地区脱贫奔康良好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邛崃结合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服务扶贫开发工作方案》,将落实“六个精准”总体要求,以更高标准实现2017年减少农村相对贫困、以更大力度缩减城市相对贫困的目标任务,分门别类地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保障扶贫开发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推动扶贫开发攻坚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锦舟
以普法宣传引导规范扶贫
以普法宣传引导规范扶贫——这是邛崃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开出的第一剂“良方”。
据悉,该市一方面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大讲堂“7+3”计划,确保相对贫困村群众月月有法治课听、有法治电影看、有法律书籍读,同时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以党员、村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村民为重点对象。按计划,到2017年底,邛崃将实现相对贫困村每组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兴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每年到相对贫困村至少开展扶贫政策、常用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2次、送法入户活动2次,切实增强扶贫对象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引导其自觉尊法守法、依法依规脱贫。
此外,通过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开展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要求等,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扶贫开发的能力。
以公正司法保障公平扶贫
为确保扶贫开发公平公正,努力让每一位接受帮扶的贫困群众真正享有权益,邛崃在公正司法方面,通过开通扶贫案件绿色通道、做好法律援助、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教育培训等创新举措,从制度上为扶贫“立规矩”。
据了解,邛崃司法机关坚持依法办案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其中,对涉及扶贫开发和扶贫对象的案件,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确保扶贫对象从案件受理、审理到执行环节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对扶贫对象采取减免诉讼费等措施,让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生活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得到救助,及时依法保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方面,邛崃正加快对有条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进行提档升级,依托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和一村(社区)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同时,该市还对扶贫领域的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公益活动等需办理公证业务的事项开通了“绿色通道”,减免公证费用,实行上门服务。
不仅如此,邛崃还在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方面进行了探索。据悉,该市通过向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培训,从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形式、特点、成因,指出当前涉农职务犯罪面临的新问题和发展趋势,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做到惩防到位、廉洁扶贫。
依法管控扶贫开发工作关键环节
如何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到帮扶?又如何让扶贫项目不折不扣地落地?为让扶贫开发工作不打折扣,邛崃在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安排扶贫项目上下大工夫,通过依法管控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环节,将风险降到最低。
据介绍,为精准识别扶贫对象,邛崃在识别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户的过程中,着力摸清家底,严格核实排查,通过村村交叉检查复核和开展“回头看”,确保“零差错”,绝不漏掉一个扶贫对象:一方面,及时公示扶贫对象,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另一方面,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由村“两委”依照程序对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扶贫标准的坚决调整,并报乡镇审核和市扶贫办复核,做到识真贫、脱真贫、真脱贫。
为精准安排扶贫项目,邛崃根据“一村一策”“一户一策”的原则,精准制定扶持措施,科学编制扶贫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受益对象、责任分解等内容。同时,通过规范项目的筛选、编制、立项和审批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对符合招投标规定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
此外,通过推行项目公开公示制,扶贫项目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申报,并在村、镇、市三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依法审计扶贫项目,深入村、农户进行延伸审计,客观反映项目的依法合规、实施进展和实际效益等情况,确保扶贫项目申报、规划、实施、验收符合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