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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媚下”坚决说“不”

www.gcdr.gov.cn (2018-04-11) 来源:四川组工网

下级工作明明没有落实到位,领导干部却坚持“正面激励”,对不足轻描淡写;年终工作总结,即使业绩平平,甚至问题不少,也照样评先评优,从不评差;民主生活会,从来都是避重就轻,流于形式,生怕让人“难堪”……时下的这股“媚下”之风,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和警惕。

所谓“媚下”,顾名思义是指上级巴结讨好下级。值得注意的是,领导干部“媚下”并不是真正关心爱护下级,而是无原则地讨好下级、不愿意得罪下级。他们信奉“好人”主义,处处“栽花”,到处送“高帽”,送廉价的“赞扬”,以此作为官场的“诀窍”。

领导干部“媚下”,究其原因无非有三。一是自身不硬。俗话说,“打铁必须自身硬”。如果领导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自然无法理直气壮地指出下属存在问题。二是怕得罪人。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或升迁,民意测评是一项重要内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对下属唱“白脸”。三是明哲保身。十八大以来,随着我们党反腐倡廉巡视监察力度的加大,一些领导干部生怕下属或群众反映问题,而对下属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批评、不指正,没有原则地搞一团和气。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应该看到,“媚下”是一种不原则、无是非、无责任、无担当、无政德的表现,是为政大害。长此下去,必将积久为患,破坏政治生态环境。领导干部必须坚决抵制“媚下”。

当正气在身做表率。常言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气是做人之本、从政之基。领导干部唯有正气在身,方能以身作则,以上率先,发挥出“头雁效应”的正效应。一是为人要正派。要做到对党忠诚,对人坦诚。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对于不正之风和错误言行敢于批评和抵制,不充当“老好人”。二是办事公正。“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领导干部当坚持原则,不易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做交易,一定要明白坚持原则得罪会得罪人,不坚持原则会得罪人民。三是为官走正道。领导干部当明白,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赢得党的信任、人民的爱戴,也才是最有前途的。

当求真务实敢担当。干部“媚下”行为,说到底是没有担当。政绩不是嘴上说说、一团和气就产生的,而是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干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从政准则和成事之道。一是领导干部担当必须坚持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遇到事情要担责、负责,出了问题要追责、问责。二是求真务实有作为。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在其位谋其政,该出手时就出手,拒绝尸位素餐,多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多一些求真务实,少一些敷衍了事,唯有这样,才是百姓拥护的好干部,领导眼中的好助手,下级眼中的好榜样。

不“媚下”才是对下属的厚爱,不“媚下”才是好干部的表现。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更需要广大领导干部拿出担当和勇气,坚决对“媚下”说不!

(成都市金堂县农林局 路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