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着装与仪容仪表的通知》一纸公文,下达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通知要求,机关干部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着奇装异服、运动服、牛仔服、居家服等服饰;不得穿背心、短裤;不得穿低胸装、露脐装、透视装、吊带装(8月21日的新华网)。进入办公场所,机关干部穿短裤、背心上班,也有失最基本的文明礼仪常识,突破了社会文明的底线,有违公序良俗。禁止机关工作人员穿短裤、背心上班,是为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着装与仪表仪容,提高他们的文明素养,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这个可以有。虽说时代不同了,为张扬个性,穿戴什么是个人私事,公家管不着。但是机关工作人员不是一般老百姓,他们进入公共场所时的穿戴并非个人私事,代表的是机关干部的形象。特别是他们的穿戴是一种文化符号,是权力、责任的外在表现,代表着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即使自己有着装私权也应该让渡给公权,做公共场所文明着装的带头人。
路可玫/文 朱慧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