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实名举报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前高管李永先以两个儿子名义,一天内花费1280万元拿下41套房。李永先在回答“购买房子所需巨款与其收入不符”的质疑时称:“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国企高管、41套房、亿元家产,这些关键词迅速引起社会关注。“新华视点”记者联系了当事人、霍林河煤业集团以及纪检部门,对此事件展开调查。(5月27日《北京晨报》)
一天内花费千万元买下41套房,也是刷新的公众对于“房姐”、“房哥”、“房叔”的已有认知,堪称“惊天地、“泣鬼神”,如此“阔气”,想来除了货真价实的土豪,就只有“巨贪”们能干得出来了。与那些利用房产监管相关职权便利钻政策法规空子肆无忌惮的以不同名子和身份绕过“限购令”和层层审查,并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动辄大肆购买数十套房产等骇人听闻的行为相比,作为煤业集团前高管的李永先的“土豪行为”更有其“合理”之处。
一则,毕竟好歹也是煤业集团的前高管,自然收入极高,这不是说其拥有一千多万甚至“一个亿都有”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而是其具备拥有如此巨额收入的“来源”和“便利”。殊不知,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案例中,煤业领域已是腐败的“重灾区”,多位落马高官都曾主管或煤业领域,因为天然的垄断性、权力监管虚设,滋生出严重的深层次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无不令人触目惊心。由此,公众有十分的心理准备,认为李永先“巨额不明来源收入”在“情理之中”。
二则,房产监管制度虚设或只是面对“财大气粗”的高管或高官。国企高客、41套房、亿元家产,当这些关键词出现在一个人身上时,理当引发监管部门的高度警惕和审查,但事实却相反。按情理,售房的房产商自然不会过问购买者如何如此多财,尽管可能熟知购买者明明就是某某煤业集团高管,不可能有如此巨额财力。但毫无疑问,作为房产监管部门却当是责无旁贷,如此突兀的“购房者”理当引起十分注意,并由相关纪检部门介入调查。但相反,尽管李永先的身份是那么敏感,却在购买41套房的整个过程极为顺利或极为隐秘。
三则,贪腐者对法纪的无知,缺少基本的敬畏之心。面对质疑时,李永先一句“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颇有“地主老财”和江湖大佬”的气势。这气势已然掩盖住了法纪制度的威严,是对规矩纪律底线的肆意践踏,对党和人民的肆意挑衅。国企分明乃国有之企业,属全民所有,非季永先私人所有,何以嚣张?不得不说,李永先或只是煤业集团黑色腐败链中的冰山一角,一个区区高管如此,其集团内部的更高一级领导或监管者又是如何?
国企前高管购房41套的胆从何来?一是一个局部政治生态的严重腐败,使得难有坚守清白者,莫不被腐化;二是资源与权力过度集中,运行隐秘,缺乏透明度,监管成为摆设,甚至沦为腐败的“帮凶”;三是缘于贪腐者心中无戒,被贪婪控制了头脑、扭曲了“三观”、侵蚀了底线,对法纪无知无畏,无疑值得各级纪检监察者深刻反省和深入研究。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乐加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