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新规有破有立
那云风
推动地方改革发展的指挥棒终于科学化起来,这的确是一件值得期许的好事。
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中央组织部日前即印发改进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央一系列关于科学评价干部的思想观点均得到体现,推动地方改革发展的指挥棒终于科学化起来。这的确是一件值得期许的好事。那么,它真的能发挥出“金指挥棒”的强大正能量吗?
这当然不是一个新的制度,而只是要求对既有制度的完善。但通知所列8项关键性内容,几乎直指以往政绩考核中的各种弊端。可以期待的是,如果执行下去,至少会使各级干部的政绩观得到较大程度的纠正。
不能仅仅把GDP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GDP及增长率排名,不能单纯依此衡量地方发展成效,不能简单地依此评定下一级班子和干部的政绩和考核等次;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增速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画等号,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或末位淘汰等依据。通知中这一连串的“不能”,旨在破,旨在纠偏。
实践中,正是唯GDP是从的用人和评价导向,导致一些地方粗放增长不停止、转方式多年来光说不练、淘汰落后产能不积极。灰霾漫天、土壤污染、水污染即是这种发展下衍生的恶果。
通知不仅有破,还有立。比如根据不同职责要求设置不同考核,对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加强考核,重视科技创新、居民收入等的考核;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以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政绩。这种立,就使政绩考核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合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避免了GDP独大的局面。
政绩考核若是什么都要评价,如果这么全面要求下去,什么都要求干部做到,其结果可能什么都做不到。面对这样的实际,我们在考核干部时,不同类型的干部考核指标,在任用干部时有多大权重?类别繁复、领域各异的考核如何对接干部用与不用的简单决断?等等,都须思虑周全。
政绩考核可以变得更科学,但任用干部却更需要公正。一些地方若是政绩考核是一套、任用是另一套的方式,只会伤了干部的心。如果同时面对一个把地方经济用新的方式抓上去的干部,一个使民众生活改善的干部,一个把社会矛盾消于无形的干部,一个确保使生态环境良好而不开发的干部,却只能从中选择某一位时,如何统筹兼顾,如何拿捏尺度,同样考验用人者的气度与胸襟。
(《京华时报》 12月10日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