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人数: 140860427

领导干部要躬行劳模精神

www.gcdr.gov.cn (2013-05-13) 来源:乐山市委组织部

中国组织人事报5月8日刊载

领导干部要躬行劳模精神

乐山市委组织部 潘福金

  劳模和劳模精神是劳动群体先进性的高度浓缩,弘扬劳模精神,不仅需要所有劳动者“效仿”,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躬行。
  从社会分工看,不管职位有多高,领导干部的本质是服务人民的“勤务员”,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普通劳动者,主动学习和自觉传承劳模精神,是领导干部的义务和职责。从社会角色看,领导干部在社会各领域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他们的作风和干劲,不仅展示了个人形象,更引领着社会风尚,带头践行和弘扬劳模精神,是领导干部的担当和使命。
领导干部躬行劳模精神,就是要树立“勤政是劳动之本”的理念,时刻把自已当作一名劳动者,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政事、勤政功、务政要;要树立“务实是劳动之基”的理念,深入基层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在急难险重任务上,要争着上、抢着干、示范引;要树立“创新是劳动之魂”的理念,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改革发展矛盾重重交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万千阻力的关键时刻,领导干部更要靠智慧、凭创新、讲技巧,牵引“中国列车”稳步前行。
  领导干部不仅要躬身践行劳模精神,还要大力传扬劳模精神,做尊重劳动、尊重劳模的楷模。热爱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尊敬劳模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弘扬劳模精神不是“五一节”的宣传口号和“劳动节”的专用标签,需要每个人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到平时的工作上。领导干部要主动宣传宣讲劳模事迹和劳模精神,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致力构建尊重劳动、快乐劳动、享受劳动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时代新风。同时,领导干部还要公正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选劳模,提升劳模选拔的公信力,让劳模立得起、站得住;着力建立完善科学选任和准确评价劳模的办法机制,让劳模有干事创业的平台、发挥专长的舞台、尽情创造的后台,不断提升社会对劳模精神的认同感和向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