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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归家”干部在做啥

www.gcdr.gov.cn (2013-03-11) 来源:信息中心

新华网发展论坛1月22日刊载

“夜不归家”干部在做啥

罗江县金山镇  张科(大学生村官)

  为了不让群众“见干部难”,浙江省今年将在全省乡镇推行乡镇干部“住夜”制度,要求每天都有乡镇干部在乡镇“住夜”,并切实了解群众情况和解决群众需求。(1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与赞许,值得全国所有的党政机关学习与借鉴。也许有的人认为这是做秀,是小事一庄、不值一提。但,这正是党政机关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亲民爱民便民之举,意义远远大于形式。
  首先,是转变作风的具体体现。作风怎么转、如何转?不应该写在文件里、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细化在每一项工作中、体现在每一个行动上,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到、好受用。这样群众才不会说是走形式、做过场。其次,是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方式。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需求无时不在、无处不有。虽说八小时之外我们的干部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但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即然主人有需求,仆人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提供优质的服务。虽然住夜干部牺牲了与家人的团聚,但住夜期你却是群众的守护神、定心骨。再次,是提升干部形象的有效方法。推行“住夜”制度,党员干部一天24小时服务百姓。群众遇到什么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解决。同时,干部也能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密切党群干部关系,提升干部队伍形象。
  干部夜不归家,仍然坚守岗位为民服务,是为了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相比有的干部夜不归宿是为了醉生梦死、灯红酒绿,此种不归家是群众欢迎的、拥护的。愿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出台更多此类干部“夜不归家”之举,让群众享受到全天候服务,何愁党群干群关系不改善、不“一家亲”。
  这种“住夜”制度,其实在很多省市县早在施行了,只是叫法不同。不管叫什么,只要能为人民服务就应该学习。邓小平不是说过“不管黑猫白猫,只要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同理,不管是省内省外,只要对群众有益,就应该宣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