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准则“不变通”
何志勇
把新修订《条例》学习好、贯彻好,就要全面深入把握其内涵和要求,知可为、知不为,令则行、禁则止,以实际有效措施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吃透精神“不懈怠”,该懂则必懂。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首要任务就是把其中要义学深学透、学懂弄通,使其了然于胸、融会贯通。要全面掌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等要求,明确哪些必须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带着问题思考学。认真对照新旧《条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系列讲话精神,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深入思考《条例》改了什么?为什么改?既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作出的新规定、新要求。要联系实际深入学,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放矢地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努力在学习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
恪守准则“不变通”,该行则必行。坚持把好干部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要求,严格把握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近距离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考察了解干部,尽可能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用干部,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构成的基本流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门槛,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始终,着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做到规定程序一项不落、规定步骤一点不差,不开口子、不搞变通,以科学规范的程序保证选人用人质量。紧紧围绕《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开动脑筋、集思广益,研究实际有效、简便易行的操作办法,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正风肃纪“不手软”,该禁则必禁。贯彻《条例》,不仅要把该做的做到位,更要把不该做的刹住闸,该禁的要禁、该管的要管、该查的要查,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要把握干部标准条件不破格。严格遵守《条例》对于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6种人以及不得违规破格提拔等作出的规定,不打“擦边球”、不“放水”,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不越线。坚决贯彻《条例》提出的“十不准”,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始终做到懂规矩、守纪律,公道正派选人用人。
(作者系辽宁省锦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