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群众路线的实践体系
李永林
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需要建构一定的逻辑关系和逻辑层次,形成从思想到行动的系统实践体系。群众路线作为党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首先要加以固化,其次再提炼升华到制度设计层面,最终从制度设计层面予以综合上升到法治层面,形成有机联系的从方法到制度再到法治的总体设计。
践行群众路线既要靠思想自觉,更要靠制度机制的约束。要建立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员每月必须联系普通群众家庭,并对群众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听取意见建议。要建立直接服务群众制度,每个党员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党组织集体研究、集体解决。要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评价监督机制,对党员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情况,要每季度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采取组织措施教育整顿。
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关键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举措。要拓展不同的服务载体,由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形成攥成拳头的服务力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难题。服务情况要定期研究,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要有严格的跟踪反馈。要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建立党员服务平台,把群众的需求及时反映到公共网络平台上,再由党组织汇总梳理,整合各种资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及时解决群众的诉求,使党赢得基层群众的信任。党的各级组织要把一定的服务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财力下拨基层,使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一定资源解决群众的困难,让党组织和基层党员的服务不仅在理念上、口头上,更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利益上。
群众路线的实践必须要有推动落实的专门机构和监督部门。建立落实群众路线推动工作的组织机构,对群众路线的实践要做整体上的设计和推进,如何推动思想价值融入党员、制度机制加以完善、平台资源如何分配、作风规定如何建立等等问题,都要有专门机构抓落实、抓推进,确保所有工作到项目、到人、到责任。建立落实群众路线的监督机构,对落实群众路线的情况、违反群众路线做法的情况都要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评判,包括重大公共政策、重点公共工程的可行性、群众满意度等,都要通过监督机构进行评估。监督机构有权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群众意愿、群众不满意的政策和项目行使否决权,确保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作者单位:上海市崇明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