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
——“落实主体责任,才有风清气正”之一
范正伟
党的干部要有我们不说谁说的勇气、我们不做谁做的豪气,党组织要为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说公道话,把那些敢想、敢做、敢当的党员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落实八项规定改作风、“老虎苍蝇一起打”,还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所有这些踏实有力的行动,都在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从严治党不是一种姿态。
打铁还需自身硬。回顾我们党90多年来的伟大历程,我们之所以能够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发展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通过管党治党,拥有了强大的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今天,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对我们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5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超大型政党,面对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面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全党必须警醒起来”。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前提是强化“党的观念”。事实证明,组织的涣散、纪律的松弛,往往与党的观念淡薄有关。在一些党员中,有的忘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平时“隐姓埋名”,看不出、站不出,更遑论“豁得出”;有的只关心自己做什么官、到了什么级别,却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有的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讲原则,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行不制止、不斗争,甚至公开发表有悖于党的组织纪律的言论,丧失了起码的政治立场;有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破坏党的形象。如此“局外人”心态、“旁观者”角色,谈何组织观念、谈何纪律意识、谈何执政兴国?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突出“主体责任”。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试想,如果党委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对党务工作“只挂帅不出征”;如果党委忽略本质,只重业务不抓党务、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如果党委置身事外,对纪委工作不表态不支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又从何而来?在这个意义上,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路在树立“担当意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们党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如果党内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批评、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道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凭什么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如果干部身居其位不谋其政,处事精明透顶,遇事明哲保身,出事上推下卸,靠什么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党的干部要有我们不说谁说的勇气、我们不做谁做的豪气,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党组织要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的理念,为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说公道话,把那些敢想、敢做、敢当的党员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一个有着85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只有坚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肃监督,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和人民重托。从这个意义上讲,“党要管党”决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各级党委都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将党组织建设成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