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四川日报评论员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推进节约型党政机关建设。《实施细则》的印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实施细则》结合四川实际,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奢侈浪费行为设定“警戒线”和“高压线”,是全省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实施细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围绕干部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约束,可谓抓住了要害,点准了穴位,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省各地、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把《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和具体行为之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形成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防“破窗效应”和“越线冲动”,对奢侈浪费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切实强化宣传教育,用制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到实处,以优良作风和清廉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凝聚起推进我省“两个跨越”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