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
马学军
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基层导向,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检查选人用人的程序是否合规、过程是否公平、结果是否公正、群众是否满意,严厉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工作理论认识、实践探索、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为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了制度保证。条例在用人导向、选人标准、选人原则、选人办法、选人作风,以及对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学习贯彻条例,必须把这些要求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方面、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从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在兰考县调研时有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强化对条例精神的理解把握,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吃透条例精神关键在精读细学,要对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学,紧密联系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把准条例的精神实质和目标要求。
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条例重点解决“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从总则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到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都做了严格程序规定,必须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贯彻执行条例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党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注重将执行条例与自治区党委倡导的“三个不吃亏”、“三个火线”提拔用人导向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好“四唯”问题,将好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要加强制度建设,抓紧梳理完善干部工作的制度规定,对符合条例要求的,继续坚持;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及时废止或修改;对条例只作原则性规定的,进一步研究细化;对提出方向但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以及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改革办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干部工作的水平。
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条例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执行的力度实不实,执行的效果好不好,监督检查很重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是监督检查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重要方式。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把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结合起来,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在加快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进程中,党组织对选拔任用干部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条例规定,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基层导向,结合全区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检查选人用人的程序是否合规、过程是否公平、结果是否公正、群众是否满意,严厉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用起来。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