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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干部选任第一道关

www.gcdr.gov.cn (2014-04-2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把好干部选任第一道关  

吕组文


  增加动议环节,形成干部选任从“动议”到“任职”的闭环运行机制,是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的一个亮点。动议,是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配备需要,做出领导干部调整意向和决定的过程。作为干部选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动议环节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段时间以来,干部选任工作在启动程序上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干部调整动议缺乏计划性、有序性,频繁动议、临时动议时有发生,干部调整随意性较大;干部工作中缺乏对一把手的权力约束,有的“大包大揽、过分插手”,有的在该调整时“充耳不闻、不清底数”。这些现象降低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条例》明确将动议作为干部选任工作的第一环节,将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全程覆盖,有效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一把手定盘子”的问题。
  规范动议环节,要把握好动议工作的关键要素。要进一步细化动议工作,形成规范和制度,确保动议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明确动议的主体,解决好“由谁动议”的问题;要明确动议的具体情形,解决好“何时动议”的问题;要明确动议的程序,解决好“怎样动议”的问题;要明确动议工作的纪律,确保动议工作规范有序。
  动议环节赋予了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选任干部更大的话语权,也对组织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充分听取用人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的意见和坚持党委统筹把握、通盘考虑结合起来;要详细掌握干部队伍基本情况,合理运用综合研判,把握好领导班子构成和运行情况,确保动议及时、建议合理,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