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干部任用条例》专题】
扎紧干部选拔“制度笼子”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的制度成果,扎紧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制度之笼”,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好干部用起来的“制度通道”。
条例修订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一些地方搞任职年龄“一刀切”,甚至是层层递减,《条例》明确提出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火箭式提拔”频遭舆论质疑,《条例》对破格提拔作出明确界定,填补了政策空白;对干部选拔中的“唯票取人”弊端,《条例》提出了破解之道;“裸官”现象诟病已久,《条例》明确“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有问题就解决问题、有漏洞就堵上漏洞、有质疑就回应质疑,不回避、不迁就,不藏着、不掖着,每一个修订之处都抓住了关键、打到了要害,把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之笼”扎得更严、织得更密、修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