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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干部任用条例》专题】完善干部选任制度的重大举措

www.gcdr.gov.cn (2014-01-2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新版《干部任用条例》专题】

完善干部选任制度的重大举措


  《条例》凸显了好干部的时代标准,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完善干部选任制度的重大举措。
  直面问题,回应关切。近年来破格提拔、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出现了一些问题,干部群众意见很大。《条例》对此均作出刚性规定,明确具体要求,严密工作程序,堵住制度漏洞。比如,对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特别需要”首次作出明确界定,填补制度的空白,增强可操作性。对公众关注的“裸官”,明确要求“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断了他们的升官念想。
  遵循规律,科学规范。《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生动实践。《条例》强调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要求领导干部要有实践经验,体现了对干部成长规律、干部工作规律的尊重。纵观《条例》13章、71条,涉及干部选任工作的各个方面,对干部选任的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等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