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人数: 142086414

让巡视工作开出法治之花

www.gcdr.gov.cn (2013-12-25) 来源:

让巡视工作开出法治之花

  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重点,严肃认真开展好今年第二轮巡视。
  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反腐体制的重要环节,一定要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我们可以发现,现有巡视工作既彰显出了关键的法治要义,又蕴含着强烈的法治期待。
  一方面,作为行之有效的党建制度,巡视工作在巡视依据、机构设置、巡视内容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已经体现出了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巡视依据上看,巡视工作具有明确的法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对巡视工作有着较为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巡视工作本身,具有了法理意义上的“正当性”。按照通行的理论,法治的核心要求是“规则至上”,任何人和行为都不可僭越规则。如此说来,巡视工作符合法治的核心要求,其实施和创新都是在现有党内规则框架内展开。
  从机构设置上看,巡视工作具有有效的权力架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目前,中央建立巡视组组长库,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次巡视任务提出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这样的机构设置,使得巡视工作的权力运行更加顺畅,符合法治的效率价值。
  从巡视内容上看,巡视工作具有突出的限权表现。法治的关键在于权力的获取和行使符合规则,权力不能无所监督而应有所约束。巡视工作正是体现了这一法治要义。王岐山强调,巡视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开展,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巡视工作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公权力的赋予使得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群众和普通党员。英国阿克顿勋爵曾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可以看到,权力必须受到约束,而巡视工作正是这一法治理念的积极实践。
  从工作方法上看,巡视工作具有合理的程序设计。法治的另一关键要义在于程序正义的体现。西方有句著名法谚,“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程序正义正是这“看得见的正义”。当下巡视工作既规定了听取汇报、接待来访等九项工作方式,又规定了巡视准备、巡视了解、巡视汇报、巡视反馈和巡视督办五步主要程序,在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上对巡视程序有了较为完备又不失操作性的设计,让巡视场域中的在场者和旁观者都真正“看得见”。
  另一方面,作为不断摸索的创新举措,巡视工作在巡视模式、权责对应以及体制衔接等方面还蕴含着期待完善的法治要素。
  从巡视模式上看,巡视工作有待保持常态思维。今年5月和10月分别开展的第一轮、第二轮中央巡视工作,是按照轮次展开的中央巡视。在法治的视野里,公共治理要体现“建设思维”而不是“革命思维”,注重连续性和积累性,并表现为稳定的常态。在巡视工作中,在每一个年份中稳定保持若干轮次的中央巡视和省市巡视,对于该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效都大有裨益。
  从权责对应上看,巡视工作有待细化巡视责任。王岐山要求,中央巡视组要切实肩负起发现问题的责任。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必须根据情况追究责任。这是十分有益的原则性要求。历来,“谁来监督监督者”,都是法治不可缺少的一环。从王岐山的要求中,我们可以看到巡视者作为监督者,其巡视权力也要体现对应的巡视责任。鉴于当前巡视组的人员构成,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细化巡视组人员的具体责任。
  从体制衔接上看,巡视工作有待实现连锁效应。巡视工作目的是发现问题,而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这种工作方式,严格来讲是党内工作方式,不是司法工作方式。在发现问题后,巡视组如何与相应的纪检、组织或党的其他职能部门有效联动,更如何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有效衔接,需要在接下来的巡视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这同样是法治的要求。
  巡视工作,是对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当下的巡视工作,已经彰显出关键的法治要义,也期待着更加完善的法治图景。我们相信,未来的巡视工作必将更加凸显法治理念,开出更加绚丽的法治之花。

(来源:2013.11.11学习时报 作者: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