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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态修复方略

www.gcdr.gov.cn (2014-12-15) 来源:人民论坛网

政治生态修复方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安全研究所教授、博导 毛寿龙

  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系统,能够正常地吸收民意,吸收财政收入,然后转变为公共政策,向外输出公共服务
  在自然世界,生态是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里,每一个生物都有其自己的位置,都有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技巧。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一年四季都存在着有规律的变化。但一旦有新的因素发生,生态系统就会发生变化,出现生态危机,从而危及整个生态。比如一个生态系统富营养化,某些生物就会过度生长,从而导致其他生物的灭绝,结果整个生态系统出现危机。
  政治世界也是一样的。每一个人在政治系统中都有自己的适当位置,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技巧。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系统,能够正常地吸收民意,吸收财政收入,然后转变为公共政策,向外输出公共服务。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系统,每一个官员都有自己的位置,积极向上、努力工作、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吸收民意、征收税收、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有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系统,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老百姓安居乐业。公务员在政治系统里努力工作,凭自己的工作来获得报酬,并根据自己的贡献得到升迁。
  如果政治系统出现了腐败的因素,比如某些人搞特殊利益,变成了公共政策的民意,这时政治生态的入口就被腐败了。或者公共财政为一部分人创造了收入,却给其他人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负担,公共财政的入口也就腐败了。如果公共服务为一些人提供了特别的服务,而不再是普遍的服务,政治生态的出口也腐败了。如果公务员在里面无所事事、公款吃喝、整天为了权力和利益勾心斗角,其结果是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公共财政变成了其自家的财政,公共服务变成了私人的服务。这时候,政治生态系统就产生了腐败,腐败官员迅速发展,占据政治生态系统,整个官场乌烟瘴气。有人认为,腐败就像癌症,可以以失控的速度迅速扩展并生长,从而危害政治生态的生命。
  
政治生态畸形发展在于腐败利益让法律和规则失去基本功能
  为了消灭腐败,就需要采取严厉的反腐败措施,其中第一个措施是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分子,“老虎”、“苍蝇”都要打击,“蚊子”也要打击。不管官有多高,官有多小,只要涉及腐败,都要一律打击。把腐败官员放进笼子里。其次,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解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通过制度建设,把权力放进笼子里。
  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力反腐,可以说官员的心态也在大起大落,有些官员甚至无法承受这种变化引起的压力。近期,《人民论坛》的基层调研发现了基层官员干事动力不足、官员不作为的问题(详见2014年7月下《人民论坛》杂志)。很多人都在谈论,在目前这种官不聊生的情况下,官员都在力求自保,干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确,反腐败强调要遵守法律和规则,而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突破法律和规则的勇气和魄力。在强调法律和规则的情况下,官员不得不在法律和规则面前力求自保,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腐败导致整个政治生态系统在一段时间里生气蓬勃,因为很多人通过腐败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很可能在某些领域获得比较大的突破。从生态的角度来说,某些部分的腐败,也的确可以给一些生物提供丰富的营养,从而促使其更好更快地成长。但是腐败一旦蔓延,全面富营养化,整个政治生态就会出现严重的畸形发展,其最大的问题是在外部失去民心的支持,在内部因为腐败利益而勾心斗角,让法律和规则失去基本的功能,从而导致政治生态严重退化。
  因此,反腐败是必须的,反腐败引起政治生态的不稳定、缺乏生气也是自然的。反腐败值得重视,反腐败引起的对政治生态系统的损害也必须引起重视。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一旦出现一部分腐败,它就会出现一些替代更新的元素;一旦出现不稳定,就需要采取生态修补和恢复措施。一个正常的政治生态系统,一旦因反腐败而出现反常的问题,就需要有一定的生态修补和恢复措施。
  
公私分明是政治生态系统修复和重建的关键
  政治生态修补和恢复的措施,应该是多方面的。首先,在反腐败的理念上,不应该把反腐败当作一个集体的、不确定的目标,而应该作为一个针对腐败分子个案的目标。把反腐败当作一个政治生态集体的目标,对腐败官员会产生一种威慑力、让腐败官员有所收敛,但是在反腐败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谁是腐败分子,所以威慑的对象其实是全体官员。全体官员中腐败官员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可以口口声声反腐败而自己却一直在腐败,但廉洁的官员本来平时就很小心谨慎,做到严于律己,在反腐败高压下反而更加小心谨慎、更加严于律己,高标准严要求,自然对工作的专注投入水平就下降了。
  所以,不唱高调、不全面出击、不实行全面威慑,而是专心致志于每一个腐败的案子,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法。主张全面威慑的人认为,廉洁的官员不怕威慑,腐败的官员才怕威慑,这在理论上也许是成立的,但是实际上腐败的官员才不怕威慑,廉洁的官员却因为要更加廉洁而瞻前顾后。而这恰恰是政治生态中官员怕干事、不干事的重要原因。
其次,反腐败的标准要统一。反腐败的确要宽严相济,但这个准则应仅仅在使用个案时才适用。因为在某些个案里,对其是否要处理,是纪律处分还是法律惩罚,是免于刑罚还是从重从快,这都是个案的标准,而普遍的标准应该是现有的法律标准。反腐败,如果标准不统一, 或者说纸面上一直从严要求,但实际执行上紧一段时间,然后再松一段时间,就让不同的官员群体有不同的行为,其结果是腐败官员在松的时候大肆腐败,在紧的时候稍有收敛,而廉洁的官员则在松的时候不敢腐败,在紧的时候更加注意不腐败。结果腐败官员打得开局面,廉洁官员往往靠边站。廉洁官员给人的印象是胆小怕事,腐败官员给人的印象是有魄力有勇气,还干了好多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腐败的政治生态。敢于腐败的人反而获得了更多的支持,反腐败让他们坐牢,很多人觉得他们有些冤。这和反腐败的标准不够统一有很大的关系。
  第三,公私分明是政治生态系统修复和重建的关键。腐败的政治生态形成在若干年的时间里就可以,但廉洁能干的政治生态的形成却需要长期的努力。生态系统的修复和重建,往往是从局部开始的,而腐败系统的形成可能是局部的,也可能是整体的。政治生态系统的修复和重建,关键是要明确每一个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务员个人的生命和财产权利得到尊重,政治生态的重建才有良好的制度基础。公务员的腐败,应该仅限于其公共行为和职权行为。因此,反腐败也应该仅限于公务员的公共行为和职务行为。如果平时特别强调公务员的奉献精神,牺牲精神,而在实践上也不顾及公务员的生命和财产,那么政治生态里公私的边界也就不会存在,而公私边界模糊,恰恰是腐败产生的重要的制度根源。尊重公务员的生命和财产,是公务员行为边界的开始。如果公务员天天加班,经常超负荷工作,经常无法回家和家人在一起,而工资待遇却没有相应的补偿,公务员势必把单位当作自己的家,自然也会把公家的事情当作家里的事情来处理,甚至把公家的钱当作自家的钱来花。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公私不分,势必导致公私标准含糊不清,其结果就是法律和规则上的公私不分,而公私不分恰恰是腐败政治生态的规则基础。所以,在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上提倡公务员公私分明,是修复和重建政治生态的关键。只有公私分明,腐败的政治生态才失去了形成的基础,而廉洁的政治生态才有了生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