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人数: 14119224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六大意蕴

www.gcdr.gov.cn (2014-11-07) 来源:中国理论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六大意蕴
李群星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从结构到内涵,从理论到实践,涵盖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宏伟蓝图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法治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的一个核心思想和重要理论。

本质特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党的领导是关键,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但方法要对路,能力需提升。党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立法、保证执法、维护司法、带头守法。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对此不得有任何动摇。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方式,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中,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手段。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行的伟大实践,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证。三者的有机统一标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本质特征。

基本内容

  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系统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内容。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科学立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要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环节。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权威和尊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执法者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格、文明执法。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公正司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切实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使有理无钱者打得起官司,使有理有据者打得赢官司。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关注与期待。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全民守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工程。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运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培养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本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真正让全体人民对国家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依据党章从严治党。党要善于使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政府应该率先垂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具体目标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是建设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目标是实现法治政府;建成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同时,形成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长远目标,其核心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进程,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点,其核心是使政府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要规范和制约政府权力,提高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法治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全社会成员自觉信仰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文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目标。

外在表现

  坚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外在表现。办事依法,要求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遇事找法,既要求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权力时找对、找准法律规定,也要求公民个人在遇有矛盾纠纷、遭到侵权损害、需要帮助扶持而无法自己解决时,应当依法向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公权力机关寻求帮助和救济。用法解决问题具有规范性、平等性、统一性、公开性、公正性和可预测性等特点,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解决问题用法,要求人们在遇到问题或者发生问题需要解决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并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化解矛盾靠法,就是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矛盾纠纷纳入到司法程序中来,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好每一起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基本经验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经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具有重要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基本原则,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秉承这一原则。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实质上是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关系,两者既存在诸多区别,也存在若干内在一致的地方,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作用、有机统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既要反对以法治完全取代德治的做法,也要反对重视德治而忽视法治的倾向。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此外,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要吸收借鉴世界法治文明的先进成果,也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