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驱动创新的五个着力点
孙 锐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的十八大为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指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用好科学家、科技人员、企业家,激发他们的创新激情”。
当前,我国科技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仍具有较大距离,人才开发制度与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为此,我们就要以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开阔胸怀谋划和推动科技人才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面向国际、面向市场、面向未来的科技人才制度优势。
第一,确立人才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重中之重”的地位。将“四个尊重”从各级领导的口头上,落实到各级部门的行动中,在体制机制上改变人才工作在科技系统工作中挂不上号、摆不上位,管理出现近似真空的局面,在科技投入上大力扭转“人物倒置”“重物轻人”的普遍倾向。切实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人才与科技两张皮的问题,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来谋划科技人才发展目标、确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制定科技人才政策措施,确立在科技工作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
第二,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人才制度优势。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人才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科技人才资源的直接配置。抓紧建立权威、公认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企业力量,通过探索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和平台载体建设,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体系。合理划分政府、市场和社会职责,为在市场竞争规律、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作用下,实现科技人才的有效开发和优胜劣汰留足空间。
第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与国际科学传统相接轨的创新文化,形成与科研创新规律相契合的制度环节,逐步转变科技人才领域的“官本位”和“行政渗透”,尊重和发挥科技人才的创新自主权。将企业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扶持企业研发中心和创新团队建设。推动企业界参与大学教育制度改革,培养一批熟悉现代商业模式和科学技术知识的跨域人才,建立工程科技人员认证注册制度。促进高校院所之间的科研竞争和人才流动,重点支持毕业3至10年的优秀博士生开展创新研究,塑造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生态。
第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构建公正透明的国家科研项目评审资助机制。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制度为示范,提高国家科研项目评审的公正、透明、规范和权威性,严惩项目申报腐败,扭转科研低效率。遵循科研创新规律,改革项目经费使用制度,提高人力投入经费比例,增加受助对象经费使用自主权。
第五,强化人才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人才相关立法工作。强化科技人才个人诚信和科技(学术)共同体的专业文化建设,健全科技专业人员的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违背职业诚信和道德失范的科技从业者实现零容忍。加强科技人才相关立法,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开展相关法制层面的顶层设计,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在推动科技人才发展中的定位、职能、责任,维护科技人才合法权益、保护人才创新创业,维护国家人才安全。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