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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破格提拔与逐级选拔的关系

www.gcdr.gov.cn (2014-08-22) 来源:学习时报

把握好破格提拔与逐级选拔的关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门科学,有其内在的要求和固有的规律。如果单从选拔方式来看,逐级提拔是重要且普遍的情形,破格提拔则是必要的特殊的情况,两者是一般与个别、主导与补充的关系。实践中,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要有利于领导班子整体能力建设,也要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具体来讲,就是应讲“资格”,也可以“破格”,但不能“出格”。

  应讲“资格”

  我们常讲,选拔任用干部要逐级提拔,强调干部的“资格”,是有一定道理的。
  “资格”常常代表资本。干部成长总有个过程,需要时间的积累和实践的磨练。从普遍意义上讲,一定的资格代表着一定的经历经验,隐含着干部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我们应当通过“资格”看到蕴含的“资本”。
  “资格”往往体现规律。人的发展总是循序渐进的,选拔任用干部也跳不出这个规律。表面来看,干部任职要讲年限资格这只是个规定,但实质上却包含着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也就是从小到大、从低到高的发展轨迹,这正是选拔任用干部看资历、讲台阶的原因所在。一些“火箭提拔”的干部进不了“预定轨道”,最终成了“一块陨石”,就是例证。

  可以“破格”

  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同样的道理,选拔任用干部既要遵循一般规律,也要承认特殊规律,既要讲资格,也可以讲破格。
  逐级提拔有时显现制度缺陷。按照常规的选人用人方式,容易导致一个问题,大家都是齐步走、一般高,从而使一些特别优秀的干部因制度原因难以脱颖而出,或者是错过了最佳使用期,搞不好就会形成干部工作的“大锅饭”,最终耽误了个人成长,贻误了事业发展。
  破格提拔不时开启绿色通道。从历史上看,破格提拔由来已久。荀子主张“贤能不待次而举”,像我国的百里奚、卫青、甘罗,外国的拿破仑等,这些优秀人物都是破格而出的。从现代看,邓小平曾经指出,干部要顺着台阶上,但是不能老守着关于台阶的旧观念;提拔干部不能太急,但是太慢了也要误现代化建设的大事。2002年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有破格提拔的规定。从目前看,今年1月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保留了破格提拔的绿色通道,体现了干部工作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有利于不拘一格选用人才。
  突破“规格”含着“特殊规律”。如果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破格问题,我们就不难发现,之所以古今中外都有破格提拔的现象,是因为的确有少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客观存在,尽管这只是少数,但却是重要的少数、不能忽略的少数。对这类与众不同的干部只能用与众不同的办法,只有突破“规格”使用,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不得“出格”

  前段时间,破格提拔干部遭到网络围观,分析其中深层次原因,公众真正不满意的,不是“破格”而是“出格”。因此,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从严掌握破格提拔。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讲得比较具体和充分。
  破格提拔的条件要更加严格。破格提拔必须从严掌握,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破格,不是什么格都可以突破。
  破格提拔的审批要更加规范。主要是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中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事先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可以说,审批把关方面的要求比以往更规范、更具体了。
  破格提拔的过程要更加透明。破格提拔干部的讨论决定和任职前公示时,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这些严格程序、公开操作的规定,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防止借破格之名而行出格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