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潜规则失去生存的土壤
徐吉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使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通道和市场。这是一道非常深刻的命题。不同的潜规则,其形成、发展、变化的社会背景和原因是不同的,其社会危害和最终目标也各不相同,需要对不同的潜规则采取不同的措施。
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清正严明,形成正气弘扬的大气候,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社会,高度集权的官僚体制使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缺乏,官僚体制中的唯权唯上、中庸之道、家长制、一言堂、特殊化等构成了我们社会传统中的负面因素。特别是在我国社会政治历史演进过程中,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同一集团内部不同势力之间,为达到各种目的无不尽使尔虞我诈的阴谋诡计,广泛运用谋略权术进行复杂的斗争,制定规则的强势者玩弄规则,统治阶层“兵不厌诈”式地愚弄百姓,在这样的历史文化环境中孕育和培植了诸多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充斥到政治、经济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当今社会仍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使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通道和市场。这是一道非常深刻的命题。笔者认为,不同的潜规则,其形成、发展、变化的社会背景和原因是不同的,其社会危害和最终目标也各不相同,需要对不同的潜规则采取不同的措施。按照潜规则所要取得的目标不同,笔者将官场潜规则分成五种类型。
个人权威型。官员个人权威的重要性至少可以追溯到韩非子的法家思想。韩非子是先秦法家集大成者,他的“法、术、势”思想对于封建统治者如何加强集权统治有着极其重大的影响。韩非子主张用“法”来治理百姓,用“术”来驾驭群臣,同时突出“势”的重要性。他所认为的“势”,主要指君主统治所依托的权力和威势。他强调统治者一旦“失势”就会和普通人无异,因此统治者必须要用“刑、德”(即赏罚)两种手段不断加强统治者的神秘性和威慑力,人为造“势”。韩非子这种“在其位有其权”的重权意识一直延续。古往今来围绕如何树立官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威,有诸多的潜规则为之服务。小到开会、吃饭安排位置、出行出访前后顺序,大到“一把手”可以不发一言就决定一个下属的个人前途,就可以拍板部门重大事项的决策。如单位“一把手”如果暗示对某个下属不满意,单位上上下下都会对此人避之不及,这个人在这个单位的政治生命就基本结束了;部门中经常为一些重大事项开展集体讨论,但很多时候并不是真的充分发扬民主式的讨论,往往是谁的权力大就服从谁,讨论沦为一种形式,一个过场而已。
人身依附型。指下级依存于上级,上下级之间存在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这本是封建社会腐败恶习的“官官相护”,却成为当代某些地方官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其表现是领导干部之间互相庇护,下级维护上级,对上级唯命是从,上级偏袒下级,帮下级文过饰非,久而久之这种关系就演变为下级对上级的人身依附。这种潜规则来源于封建社会的权争文化,官员之间从下到上层层依附,不断扩大利益集团的势力范围,导致官场中人际关系非正常化,这些依附关系相互交织、错综复杂,衍生出更多、更复杂的社会网络,滋生出更多腐败现象。
润滑关系型。不少干部常常以同学圈、老乡圈的名义聚集在一起,讲究迎来送往,热衷于灯红酒绿。这种用公款来建立酒肉关系,建立人脉,相互帮忙,也是很多官员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不同部门的官员相互结识、相互帮忙,同一部门官员相互吹捧、一片和气。为什么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红红脸、出出汗”,就是因为在以往的民主生活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往往成了摆设,批评他人只字不提,批评自己往往先大谈成绩,最后以“缺乏创新精神、工作还欠努力”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只言片语轻轻揭过。
行贿受贿型。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礼尚往来之风源远流长。办事请托需要送礼,提拔升迁需要送礼,甚至没有直接诉求只为保持“良好关系”也需要送礼。有事没事经常送礼是一项重要的潜规则。“送礼”的本质,就在于采取了一种看上去合情合法的方式,模糊化地处理原来的行贿、受贿以及道德低下的问题,让之变得貌似合法。而如何使之合情合法是送礼者需要绞尽脑汁解决的技术问题。
私利核心型。潜规则的一个最重要特点是行为主体对于事物判断的利害计较。如很多时候一个建议被否定,并不一定是这个建议不好,而是提出的人有问题。许多建议明明是利于当地发展利于群众利益的,决策者心里也明白,但由于是别人提出来的,或者是他认为的不合适的人提出来的,决策者就不去做,甚至反对去做。以此显示自己的权威,维护自身的利益。为了自己的权势和利益,一个地方的利益、群众的利益都可以牺牲,即使对国家社会造成严重不利的影响,只要自己权势和利益不受损害,其他一切都无所谓。另外,还有平时工作中的相互推诿责任也属于这一类型。具体推卸责任,抽象承担责任,回避实质问题,大谈空泛道理,是一些领导干部遇到问题时的惯用手段。
从上面几种类型潜规则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潜规则是一门功利处世的哲学,一种权力斗争的手段,一件谋取私利的外衣。它具有四个特点:一是隐蔽性,潜规则没有明文规定,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二是约束性,就是不按照潜规则实行的行为必将招致报复,如冒犯领导权威就会牺牲个人前途,不迎来送往就会失去官场朋友,“上面”没人就会失去升职机会等等。三是自发性。官场潜规则的形成是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四是非正当性。绝大部分潜规则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
笔者认为,潜规则有着极其深厚的历史根源,是为了迎合官僚体系和官员个体谋取私利的需要而产生的,从这点讲,有了政治制度和官僚体系之后应该就有了潜规则,所不同的是,各种潜规则随着时代和社会制度的变迁,在形式和种类上会有所变化。潜规则与我们所制定的法律、制度和规定所宣扬和代表的社会整体利益是背道而驰的,这种非正当性与中国共产党所秉承的宗旨是格格不入的。无孔不入的潜规则败坏了党风政风,为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提供了含情脉脉的温床。
根治潜规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绝不是单单制定一项制度规定能解决的,需要健全完善一整套制度体系来不断压缩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如:人身依附型的潜规则涉及的是干部人事任免制度的改革和公务员考核机制的改革;个人权威型的潜规则涉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润滑关系型和行贿受贿型潜规则的杜绝则需要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要把当前作风建设各种有效措施固化下来,加强监督制约,加大曝光力度,严肃法纪惩处,而不是只作为一阵运动,运动之后又死灰复燃;对于私利核心型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其实是所有潜规则的心理基础,一切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道德、责任在自身利益的算计下,都可以忽略不计,这种思想非常可怕,对社会的破坏也最大,对于这种潜规则,不仅需要制度约束,还需要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重新构建。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当改革成为一种趋势,势不可挡的时候,少数既得利益者就会将反对改革的本来面目隐藏起来,打起改革的旗号,以改革之名行反改革之实,趁机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古往今来许多改革最终被扭曲失败的重要原因,也是既得利益者默默遵循的一个潜规则。历史上这种教训很多,远的如王安石改革,改革推出青苗法,目的是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受高利贷的盘剥,但具体实施中却被官府扭曲成强制借贷,搞得民怨沸腾。近的如国企改制,从一些腐败案例中可以看出,有的官员在支持改革的口号下,干的是侵吞国有资产的勾当。这种潜规则对于改革的杀伤力是非常强大的,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这也是改革的顶层设计在推进改革时必须深度考虑和防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