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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党的群众路线在执政理念上的伟大变革

www.gcdr.gov.cn (2014-07-25) 来源:中央编译局网

试论党的群众路线在执政理念上的伟大变革

  在党的群众路线创立之前,根据对底层民众态度与策略的不同,可划分出官本主义、民本主义以及民粹主义等几种主要的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所创立的群众路线,在不同的方面对这些执政理念进行了扬弃与超越,实现了对执政理念的根本性变革。
  一、对官本主义的摈弃与超越
  官本主义是在绵延数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中所长期奉行的政治理念。它是以权力为本位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政治形态,在其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是权力关系。之所以如此,正如著名学者何中华所言:“从社会统治的整体来说,在官本主义条件下,拥有金钱和财产,可能但不一定拥有权力;反之,拥有政治权力,则必定会拥有经济特权,只要掌握权力的官员愿意,这种经济特权可以直接变换成其个人的金钱和财产。”这就是说,在官本主义社会形态下,权力支配着所有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配置,因而拥有权力意味着拥有社会资源。可见,在整个社会权力体系中,政治权力关系处于支配与核心地位;权力是衡量人的社会价值的基本标准,以及影响其社会地位和社会属性的决定性因素。
  不难看出,官本主义与党的群众路线是直接对立的。二者的对立突出表现在“以谁为本”的问题上。一般而言,“本”具有价值论和工具论双重维度。在价值论维度上,所涉及的是“为了谁”的问题,回答的是以谁为“根本价值”;在工具论意义上,所涉及的是“依靠谁”的问题,回答的是以谁为“根本动力”。顾名思义,官本主义是以手握权力的官僚为本的。一方面,在价值论意义上,政治运作的目的是为了统治阶级统治的稳固及其利益的实现;另一方面,在工具论意义上坚持英雄史观,将统治阶级自身的权力视为推动政治运作的根本动力。
  与以官为本的官本主义相对立,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一方面,在价值论意义上主张“一切为了群众”,将人民群众作为根本价值主体。要求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在工具论意义上主张“一切依靠群众”,将人民群众视为根本实践动力。早在1921年,毛泽东就提出,“劳工神圣,一切东西都是劳工做出来的”,因为即使“地主的文化”也是“由农民造成的”。这就是说: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而且还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他进而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一方面,在革命战争年代,“兵民是胜利之本”,人民群众是“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另一方面,在和平建设时期,人民群众借由其无限的创造力,“……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可见,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唯有依靠群众,我们党的一切工作和奋斗才能最终取得胜利。
  究其实质,“以谁为本”的关键与核心在于“由谁作主”。与其官本位相适应,官本主义是由官作主的。整个官僚阶层垄断了国家的全部政治权力,其他社会阶层不得分享任何政治权力。官僚阶层的政治权力本质上没有边界,它无所不及,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任何领域,从控制物质资源到控制思想文化,既支配公共领域也支配私人领域。同时,在官僚体系内部,存在着严格的人身依附与上下级关系。下级权力附属于上级权力,下级官员依附于上级官员,所有官僚最后都依附于君主。尽管行政权可以在决策、执行、监督之间有所分工,但立法权、司法权和执行权最终都集中于君王手中。社会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最终集中于君主。处于整个权力体系顶端的是君权,这种权力是“上天”授予作为“天子”的君主的特有权力。作为国家主权的掌握者实际上拥有至高无上的君权,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具有极大的任意性。以君王为总代表,进而构成整个官僚体系。皇帝作为“人主”,不仅是“民主”,同时也是“官主”。因而,君主主义是官本主义的最高表现形式。“官为君设”,皇帝掌握着官职设置和官员升迁的决定性权力。官僚体系的设置,既是出于社会公共治理的需要,但根本上是为了巩固皇权的需要。君主决定着所有官僚的命运。从官职的升迁罢黜,到荣辱奖惩,皇帝拥有对全体官僚的生杀予夺大权。等级制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得官僚对于君王而言,毫无独立的人格可言。皇帝既有权给予官员“恩典”,也有权对官员肆意羞辱。历代的“廷杖”制度,即是一种对官员的人格侮辱。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官僚无疑要履行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但在官本主义条件下,官僚的根本职能是服务于君主。在帝王面前,无论官位多高,都不过是君王的“奴才”和“仆人”。例如,“侍中”是高官的职位,但汉代有位“侍中”,“特听掌御唾壶”,专司皇帝的痰盂。除了“侍中”外,“像仆射、中书、尚书等位列宰相的官职,原意都不过是皇帝的奴才而已”。汉代皇帝有“六尚”,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和尚书”,分别掌管皇帝的衣食起居和图书。所以,位极人臣的“宰相”,从其起源来看,“本只是皇帝的私臣,是皇帝的管家”。可见,所谓官本主义,如其说是官主,毋宁说是君主。在官本主义的条件下,权力的来源与流向也是自上而下的。就此而论,官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在于专制主义。
  与将权力神圣化的官本主义相对立,党的群众路线主张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事实上,正是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要求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一切为了群众”。尤为重要的是,党的群众路线还强调人民民主,主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借此机制倾听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正确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以确保“我们任何一项政策的正确性都必须由群众来检验。”鉴于官本主义与群众路线的本质对立与冲突,我们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就必须坚决肃清官本主义思想,切实将民本与民主有机结合起来。
  二、对民本主义的继承与扬弃
  与官本主义相伴随,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存在着源远流长的民本主义传统。早在《书经》中,民本主义者就提出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主义思想;到了孟子那里,更是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毋庸赘言,民本主义这种以民本取代官本的本位置换构成了对官本主义的一种解构与超越。尤为值得强调的是,民本主义者充分认识到了“民”对“固邦”的重大作用。这一思想,无疑是党的群众路线重要的思想渊源之一。
  正如毛泽东所主张的,对于传统文化,“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对于民本主义,我们党也是如此。在一定意义上,党的群众路线之“一切依靠群众”观点,正是在吸收民本主义之“人民本位”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
  然而,细究起来,民本主义并没有看起来得那样激进。它之所以强调以民为本,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从工具论的视角看,“民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所看重的不过是“民”的工具价值,他们只是为了政治统治的稳固。可见,民本主义离官本主义并没有走太远。事实上,民本主义与官本主义存在着一种名与实的关系:民本主义不过是传统社会的一种理想,而官本主义则是其现实形态。在数千年中国传统社会的现实中,普通庶民在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从未曾成为最重要的角色。正如有的学者所一针见血地指出的,“在中国历史上,所谓的‘民本位’常常是有其名而无其实,而‘官本位’却无其名而有其实”。
  可见,民本主义对官本主义的超越是不彻底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在强调“民本”的同时并没有否定“君主”。仍坚持“天生民而树之君”由此坚持将民对整个政治体的工具作用至于主权在君的前提之下。可见,它的进步之处仅仅在于:将官本主义的“主”、“本”合一分离开来,并将政治体的工具意义上的本体地位归于“庶民”。然而,它却把“民主”这一先进理念拒之门外。对此,有的学者惋惜道:“中国的民本思想毕竟与民主思想不同,民本思想虽有of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的观念,但总未走上民治(by the people)的一步。”可见,尽管民本主义与官本主义看似截然对立,实则具有高度的同构性。
  民本主义与官本主义的汇合之处,正是它与群众路线的分野之所。如前所述,在其完全的意义上,“本”是指根本价值与根本动力的综合体。然而,民本主义中的“本”,只是指工具论意义上“根本动力”的“本”,而不是价值论意义上的“根本价值”的“本”。民本主义之所以强调民本,是因为它认识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为了君之舟不至倾覆,就必须以民为本,实行仁政。与民本主义相对立,党的群众路线不仅坚持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强调“一切依靠群众”;而且还将终极价值关怀置于人,强调“一切为了群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强调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可见,群众路线与民本主义之间具有一定的承继与对立。因而,我们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需要对其进行扬弃,发扬其民本思想,摈弃其君主主义。
  三、对民粹主义的借鉴与反正
  在官民关系的问题上,与官本主义正相对立,民粹主义(也可译作平民主义)有着鲜明的重民轻官的倾向。对于民粹主义,目前还没有一个广为接受的界定。在一般的意义上,民粹主义是指在19世纪的俄国兴起的一股社会思潮。它认为平民被社会中的精英所压制,而国家这个体制工具需要离开这些自私的精英的控制而使用在全民的福祉和进步的目的上。民粹主义者倡导平民路线,重视与平民讨论一些经济与社会的问题,而且诉诸他们的常识。1980年以后,大部分的学问都将民粹主义当成一种可以推广许多不同的意识形态的政治语言来讨论。许多民粹主义者曾经承诺过要移除“腐败的”精英阶层,并且倡导“人民优先”。它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做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
  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民粹主义与群众路线存在着一定的契合与对立之处。二者的契合之处主要在于对民众之智慧和德性优越性的确认与强调。一般而言,在民众中发现知识和道德,是民粹主义者的一种普遍的诉求。一方面,它坚定地认为,人民是真理的支柱,人生的真谛正隐藏于人民的质朴的生存方式之中。可以说,这种信念“一直是民粹主义的基础”。另一方面,它认为民众具有道德高尚的动机,因为“在俄罗斯的重要时期,道德评价决定了对农奴制政权的抗议”。事实上,民粹主义的最原初动机正是源于一种道德感。在一定意义上,正是基于对民众之智慧和德性优越性的确认,民粹主义采取了迥异于官本主义的主张。
  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党之所以坚持群众路线,也是出于对群众之智识优越性以及道德纯洁性的确认。作为党的群众路线的首倡者,毛泽东早在发表于1942年的《整顿党的作风》中就曾说过,工农分子的知识有时倒比许多所谓知识分子的知识还要多。在1958年,他又进一步表明:“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后来又在致邓小平的信(1961年4月25日)中,发出了“向群众寻求真理”的劝诫。在他看来,“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值得强调的是,毛泽东不仅确认了民众在知识上有优越性,而且强调其道德上的纯洁性。他在发表于1942年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拿未曾改造的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比较,就觉得知识分子不干净了,最干净的还是工人农民,尽管他们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干净。”在会见外宾施拉姆时他再次强调:“农民明显地具有优秀的美德和良好的革命素质。”事实业已证明,正是对有着智识优越性以及道德纯洁性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动和依靠,充分发挥了其历史首创精神,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才取得了如此伟大的成就。
  不难看出,在对于民众群众之智识优越性以及道德纯洁性的确认方面,党的群众路线与民粹主义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契合之处。然而,在如何处理精英阶层与普通民众的关系方面,二者却分道扬镳。民粹主义认为,民众和精英是性质相反、相互对立的两个阶层,其中民众阶层是社会动力与活力之所在,而精英阶层却是试图对他们的积极作用进行消解和压制的反动力量。鉴于这一认识,民粹主义主张解构精英阶层,充分发挥民众阶层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党的群众路线固然主张“一切依靠群众”,依靠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发挥;然而它同时强调,群众各种主体性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与领导、借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而激发出来的。
  二者在工作方法上之所以走向对立,是因为它们的论证逻辑迥然有别。民粹主义是从民众阶层与精英阶层的对立来展开逻辑的。然而,在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并非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立的阶级政党,而是代表、反映并致力于实现他们利益的精英分子。民粹主义只强调群众的智识优越性以及道德纯洁性,但没有认识到他们的局限性。与之相对,毛泽东在对群众之智识优越性和道德纯洁性予以确认的同时,还指出了他们的局限性。鉴于民粹主义在方法论意义上与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对立,及其在实践中的巨大危害,我们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中,必须谨防民粹主义否认党的领导的企图,将群众路线与党的领导紧密而有机地结合起来。
  总而论之,党的群众路线摈弃了官本主义价值观,扬弃了民本主义的君本主义实质,纠正了民粹主义的方法论,从而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实现了执政理念的伟大变革。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要在坚持群众史观的同时,坚决反对官本主义、民本主义以及民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