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在社会关系发展中的互动逻辑及路径
“公民是生而进入社会的:他们在这里将度过整个人生。对于这个社会,他们只能生而入其内,死而出其外。”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有关人类的各种价值,包括自由和民主的追求,根本不是自然事物或者自然权利,而是社会的产物。我们并非“生而自由”,但“处处受到社会的桎梏”,实际上我们“生而依赖他人”,并在社会中学会自由,学会民主[1]。所以,民主的发生、发展与转型离不开社会本身,也必然受到社会关系性质与状态的限制。长期以来,我国基层民主的研究多集中于以政策为导向的制度性研究和以个案为中介的问题性研究两个领域,往往忽视了基层民主与社会生活,尤其是与基层社会关系的内在逻辑关联。从当前来看,基层民主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制度层面和运行层面。制度层面主要体现为现有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运行层面则主要体现为民主运行过程中的形式化、行政化等倾向。无论是制度层面还是运行层面,如果无法做到与基层社会关系结构的互动与衔接,基层民主的发展最终只能是一个“伪命题”。要突破有些学者对基层民主的怀疑和否定,实现基层民主的发展与转型,必须研究基层社会关系与基层民主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研究如何通过调适社会关系的性质来促进基层民主的发展,并通过基层民主的发展来弥合现有社会关系的缺陷。
一、理论性论证:社会关系与基层民主发展的关系
在布劳看来,“社会关系不仅把个体联合为群体,而且将群体联合为社区和社会”[2]。社会关系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社会成员之间受现有社会结构背景约束而形成的稳定的各种联系,包括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庇护关系、依附关系和自主关系等。在社会生活中,个人的行为往往是置于社会关系的互动网络中加以实现。镶嵌理论认为,社会成员会不断地与周遭的社会关系网络交换信息,并受到影响,改变自己的行为与价值偏好,社会成员的行为既是“自主”的,也是镶嵌在互动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受社会关系约制的[3]。基层民主作为一项外部性的制度嵌入到基层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以后,必然受到中国基层社会关系的特性制约。基层民主的社会发育强调的是如何将民主的理念与思维通过一定的路径镶嵌到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之中。而社会成员的行动又是镶嵌在社会关系中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与基层民主的运行和发展是紧密相连的。基层民主一方面具有民主要求的特质,另一方面又与基层社会互动,具有基层社会生活法的某些特质。这些特质要求基层社会关系必须能够支持民主的扩展与运行。同时,民主思维逻辑还必须承担起塑造新的社会关系的功能。这也就决定社会关系与基层民主之间是一个相互塑造与支持的关系。
在梁漱溟看来,“中国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没有个人和社会,只有不断排列组合的关系”[4]。人们总是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并在其中不断地进行与他人的各种资源的交换活动。之所以中国传统社会中没有个人与社会,是因为个人往往依附于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连带之中,社会更多的依附于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社会。费孝通很形象地将中国传统社会关系特点概括为“差序格局”,即“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5]。这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就是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特别是血缘关系。这种差序格局以血缘为中心又形成了以血缘关系决定的权力等级和互助关系的社群——家族,正如费正清先生所说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庭和以家庭组成的家族,它们是“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一个微型的邦国”[6]。在这个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模式中具体又是通过自我主义、公私与群己相对性、特殊伦理主义、人治社会、长老统治等来表现出来。这种传统的社会关系模式从总体上就是一种依附性的关系,个人的行为与生活都依附于血缘形成的各种组织和规则中,强调人伦道德的重要性。这种特殊的具有依附性的社会关系在中国社会尤其是基层社会,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解释模式,成为解释中国广大农村基层社会与基层民主运行困境的重要视角。在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中,如何突破这种依附性的关系,建构和培育基层民主运行所需要的自主性、协商、合作的社会关系,是基层民主社会发育与社会生活化面对的重要课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对传统社会关系资源的打击,新型的社会关系模式出现:一种是傅高义的“同志式关系”;一种是“庇护主义关系”,两者都以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新型资源配置体制为核心。孙立平认为,传统的差序格局不仅仅是社会关系与伦理道德模式,也是对社会中稀缺资源进行配置的模式。“财产是依照血缘关系来继承的,生产和消费是以家庭来进行的,合作的形式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家族和以地缘为基础的邻里,交换基本上是以地缘为基础实现的。正是在这种基础上形成了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权威性,形成了个人对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依赖与效忠。”[7]而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运动、政治与政党动员,打破了传统的这种关系与资源配置模式。个人从传统的血缘中解脱出来,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薄弱的,成为以个人为单位的利益追逐体,但是这种个体不能离开正式组织而独立存在,而是集中表现为一种庇护主义关系网络的产生和存在,这种关系是受到官方支持的,是其组织角色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无疑是与单位和人民公社在稀缺资源的再分配过程中所处的重要位置直接有关的[7]。这种以资源分配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形成了中国基层社会关系中的庇护主义关系模式,使得我国基层社会在组织资源上出现了明显的政治依附与庇护关系,这也是我国基层民主发展过程中,社会自组织很难发育与成长的重要原因。这种庇护主义关系模式使得社会组织发展所需要的社会资源与政治资源往往无法掌握在组织自身,同时组织成员自身在组织运行的过程中也主动地倾向于寻找政治庇护。
以上这两种关系模式中,一种是社会成员对传统的伦理道德的依附,一种是社会组织与资源对政治性权威机构的依附与寻求庇护,已经深深地扎进了中国人的潜意识之中。正如金耀基所言“中国的成年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把关系的建构作为一种文化策略来调动社会资源,借以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达到目标”[8]。这些社会关系模式与民主社会发育所需要的理性、自主、协商、合作的社会关系是存在冲突的。乌拉斯认为局限于某个家庭或群体的特殊社会关系往往形成特殊的信任,会被巩固起来反对外在的各种社会关系网络,并进而增进了特殊社会群体关系的活动,减少了社会冲突通过民主方式解决的机会[9]。弗朗西斯·福山也认为在传统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社会是低信任度的社会[10],不利于民主社会的发展。那么如何打破这种社会关系模式,帕特南的民主社会资本理论认为自发自主的自愿性组织,加强了公民之间的横向联系,促进了社会信任与合作,有助于打破传统垂直与等级式的社会结构和庇护——附庸社会关系网络[11]。格兰诺维特的镶嵌理论认为,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存在强连带和弱连带两种关系,强连带虽然滋生了小空间的凝聚力,导致了社会整体的破碎,而弱连带却是“个人取得机会以及社区从事整合不可或缺的因素”[12]。所以,构建社区内部的弱连带关系对基层民主的发展显得十分重要。
二、延续性变革:社会关系的调整促进基层民主的发展
基层民主的发展与运行程度取决于基层社会参与主体之间互动与关联的状态,即基层社会关系。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基层社会关系集中体现为血缘型依附关系和政治型依附关系。血缘性依附型状态使得基层社会主体在缺少足够的独立性、自主性以支撑其广泛的社会交往和资源交换,并形成了对权威的一种主动被庇护关系。所以,基层社会关系从两个层次上束缚了民主意识的产生,即静态性依附性关系和压力性庇护关系。改革开放初期,人民公社和单位制在农村和城市两大基层领域的解体,使得依附性的社会主体开始逐渐脱离原有依附和庇护性社会关系的单纯状态,独立与自主意识开始在基层社会快速成长,这种成长为因基层社会治理和民主国家建设要求而通过国家外部建构的方式进入基层社会的村民自治和居委会自治提供了动机性支持。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基层民主的成形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只是这种自发性的因素由于外在依附与庇护性社会关系的延续性存在以及社会主体的弱小,并不能直接通过内生性的途径来产生正式的制度,而此时国家出于对基层社会整合与渗透的需要,而成功地借助于外部性的国家建构将基层民主成功地进行了“剖腹产”。事实上,民主的发展与成长存在两种途径:一种是成熟民主社会发育下的民主制度与国家的建构,一种是成熟民族国家下基于传统强依附性社会关系的先民主制度与国家建构后民主社会培育的途径。西方社会由于其过早的独立、自由思想解放和现代化进程,成就了第一种民主发展模式,被认为是正统的民主发展模式。而后发现代化的中国由于其顽强的封建与传统思想的存在,再加上现代化带来的社会动员的挑战,并不能直接通过长时间的社会发育来促进民主的成长与发展,反而只能通过外部性民主国家建构同社会发展对民主精神与意识的需求相结合,共同促进民主的建设与发展。长期以来,我国部分学者一直将西方这种传统的民主发展模式视为正统,忽视后发现代化国家社会关系性质对社会成员行为与意识的制约,而否定基层民主的发展模式,在理论探索与理论支持的过程中间接地阻碍了基层民主建设与发展的进程。正如亨廷顿在描述变化社会中的国家一样,很多国家一味地追求西方模式而出现了动乱和危机。其实,亨廷顿已经描述出民主发展的路径(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利益化和大众参与的扩大化),并提出了在后发现代化国家中,民主发展路径的复杂化,只是他并没有建构出一套适合后发现代化国家发展的民主模式,而是暗示了西方民主模式的正统性。
我国基层民主的发展模式,从微观层面上,是一种基于对我国基层传统社会关系的考虑,也是一种对民主社会发育的推动。社会关系是一种静态的稳定的社会主体之间的固化状态,这种固化状态在我国借助突发性的社会转型与激烈的市场经济的冲击,突出地表现为行为互动中的延续性和观念变革中的断裂性。进入21世纪以后,这种断裂性更加明显,传统依附性的社会关系纽带逐渐在市场浪潮和现有社会压力的冲击下逐渐式微,个体的独立性、自主性、自利性、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日益浓厚,新型的社会关系模式开始在基层社会互动与交往中逐渐孕育,这就是自主性社会关系的产生,这种社会关系的明显特征是社会主体的独立、自主和主动,以促进合作式、协商式、自我保护式的组织化路径,以对抗权威束缚与压力型效应。其实,和谐社会最为重要的就是基层社会的和谐,而基层社会的和谐就是基层社会关系的和谐。从民主社会成长的视角看,自主性社会关系的萌发促进了基层民主的发展。在这种社会关系中,社会主体之间的行为互动不再具有依附性的考虑,而是如何通过关系互动来维护和实现每个社会主体都平等地拥有进入各种社会资源的资格和条件,组织化的民主路径往往是这种社会关系最好的方式选择。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这种自主性的社会关系仍然处于一种初期的成长阶段,比较脆弱。促进社会关系调整的另外一个重要路径是网络社会的逐渐成形,一个通过网络来建构社会群体的关系纽带的世界正在形成。基层社会的概念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应该逐渐将网络世界包括进来,因为网络世界是未来不久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社会成员进行沟通、交流以及表达的重要路径。在网络世界中,最能够体现平等和公平,因为每个网民都同时拥有和任何一个不同社会成员沟通的机会,而且大家可能隶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网络的虚拟性一定程度上覆盖了社会差别与不平等的存在。所有社会成员可以通过加入不同的网群进行对话,这种基于网络建构出来的社会关系往往能够通过呼吁、跟帖和批判等产生社会效应,形成网络民主。这种网络建构出来的社会往往是基层社会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一个争取自身权利和维护社会正义的渠道。只是这种网络式的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比较差,部分信息是不是公正与合法还存在正式的路径加以甄别。可以将这种基于互联网建构出来的基层社会关系,称之为信息化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从一个脱离农村和城市,并剥离了社会身份与角色的角度来实现现代民主社会发育的另外一个独特路径。
三、自主性匮乏:社会关系变化中基层民主发展的困境
基层民主既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模式,也是通过民主生活方式的建构和培育,形成一种社会关系的良性状态。基层民主的深化和发展必须依靠自主性社会关系的支撑,这种社会关系要求关系圈的社会成员具有在规则约束机制下的独立性、协商性、自主性的社会资源和身份,以推动基层民主社会发育,否则,民主的发生与运行依附于一定的权威关系网(如血缘、人情、政府机构和强势经济组织等)。当前,我国基层社会关系,一方面通过经济发展、户籍放松、人口流动等因素的推动,社会关系已经打破原有单一的血缘、地缘、长老、族规等嵌套的家族依附网络,另一方面也打破了政治动员、权威崇拜与权力挤压形成的政治性单位依附关系网络,现代性社会关系获得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整体社会结构的断裂与失衡形成的分化与分层缺陷,导致了基层社会关系没有直接过渡到自主性社会关系,而是出现了自主性关系的匮乏,导致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问题,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社会关系从家族依附、单位依附到货币依附。经济建设的优先发展、市场经济的逐渐渗透与城乡社会断裂的时空陷阱,使得农户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带来的货币购买能力与购买欲望而逐渐将获得货币收入的最大化作为其日常行动的出发点,并在这种货币压力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形成货币行为的反复与循环。互惠性社会关系开始向市场雇佣性的货币关系过渡,人与人的行为交换开始逐渐以货币的交换来代替。同时,这种货币压力也逐渐扩展到人情、选举、婚俗等各个方面,并逐渐将保留下来的传统的社区互惠性社会资本弱化,甚至吞噬。这种货币依附性关系将最终转移农户的民主动机与公共动机,集体行动的困境也由此而来。货币依附的另一个结果是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导致农村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和互动资源的减弱,农户的原子化倾向越来越严重。原子化的农户被塑造成脱离公共秩序的单独个体,人情冷漠、公关感缺失、行动孤立、自由散漫,基层民主发育的社会资本要素被原子化的农村社会逐渐消耗。
二是离散型社会关系导致社会成员的民主冷漠与政府排斥。离散型社会关系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一种个体逐渐脱离组织(包括政府、权威性的社会或者经济组织、基层组织,如村民委员会等)的关系形态。如果说货币依附性关系可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离散型社会关系则用来解释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状态。市场经济带来的个体自主性与自由性的扩张,以村民自治为代表的民主动员以及网络舆论带来的虚拟民主形态共同促进了基层民众民主参与意识的扩大化,但是政治体制内部面对社会转型带来的基层治理问题所作出的民主压制性举措和正式民主权利与利益诉求渠道的缺乏与形式化(如信访机构、村民委员会、法律机构等等的形式化、利益化与关系化),对基层民众的参与意识形成了倒逼,多次和多年的基层政府负面累积示范效应,使得基层民众对基层政府和正式组织失去了信心,其参与意识与行动开始转化为无组织的分散的极端的权利诉求方式(如拆迁自焚、群体性事件等)。基层民众选择放弃正式组织形态的利益表达与参与渠道,反而选择极端和非常态的利益表达与维权方式,已经表明离散型社会关系的出现。这种关系的出现极大地削弱了基层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的建构和社会发育能力的培养。
三是庇护型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组织发展的缓慢与社会成员对组织生活的排斥。庇护型社会关系主要凸显基层社会生活中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状态。中国社会是一个讲“背景”、“靠山”和“后台”的关系社会,同一地缘内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更大或者更加权威组织的庇护。新中国成立以后,传统的社会关系资源得以压制,但是政治性庇护和资源性庇护伴随着“文化大革命”和经济建设而逐渐呈现。尤其是政治庇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顶峰。任何组织要想生存和发展,没有政府的批准和支持就是非法的。同时,经济建设早期伴随着国家对资源的控制和垄断,基层社会成员和组织也逐渐因为获得资源而生存,形成一种资源庇护关系。21世纪以来,虽然社会成员开始从资源庇护与政治庇护中解脱出来,但是社会组织的发展却没有获得其独立自主的地位,尤其是公益性、自治性社会组织往往是挂靠或者依附于其他组织之下才能获得运行资格和发展空间。基层社会组织的政治色彩较浓,利益导向不明确,民众缺乏对这些组织的信任,加上人民公社和单位制时期组织带来的组织化和集体化生活的阵痛,使基层民众往往表现出一种排斥组织生活的态度。
四、政策性整合:在调适社会关系中发展基层民主
社会关系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基层社会生活的去组织化、去合作化、去民主化倾向。基层民主要获得真正的深化和发展,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形态,必须逐步在调适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寻找民主建设与发展的社会性突破口,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实现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同货币需求之间的平衡,积极引导农民的消费意识与经济行为,避免过度市场化,进而实现农村社会关系的良性状态。农村社会关系变迁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市场经济突然渗透和引导形成的货币依附性关系,农民收入无法满足市场抛给农民的消费欲望,进而出现货币短缺。依此下去,农村的发展速度和农民增收速度无法跟进市场经济带来的货币消费需求,就会出现收入的内卷化。农村社会关系的导向则会受货币的示范而失去自主性,民主的发育就会失去内生性的动力。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模式稳定下来,实现农民的物质需求能力与货币供应能力的平衡,是实现交往的扩大化与关系的稳定化和单元化的重要内容。当然,降低农户的物质需求能力,还必须积极引导农户的消费观念和经济行为,将不正常和攀比性的高消费形态屏蔽掉,否则农村社会固有的“面子”示范效应,将随着农民务工与城市生活的互动,把城市的消费和生活模式带入农村,从而过度地塑造农户的消费形态和生活形态。所以,户籍制度的深度改革和转变城镇化发展模式是必需的。
其次,逐步放宽社会组织的准入机制,提高基层社会组织的自主发展能力与社会化水平,避免政治化和形式化给基层社会组织带来的成员离散趋势,进而提升个体的组织归属感,促进民主在基层社会的发育。传统社会公共关系和私人关系是依靠血缘来维系和运行的,但是现代化社会中的社会关系将血缘关系还原到家庭领域,公共关系则脱离原有的血缘关系模式,依靠的是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和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交往互动与共识达成的。社会组织对现代社会,尤其是对民主社会的社会关系重塑具有决定性作用,没有组织的现代社会只会被魔鬼化的市场撕裂成一个一个自私的个体,呈现出碎片化的状态。所以,基层民主在现代社会中的发育必须逐步放宽社会组织的准入机制,逐步培养组织的自主发展和运行能力以及提高组织的社会化水平。通过组织的离政治化和培养社会成员的组织归属感,从而促进基层民主的发育。
最后,通过优化基层政府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政府的公共性和服务性职能,重塑基层政府形象,避免民众的政府或政治排斥感,重构民众与制度性权利表达的良性关系,促进基层民主权利保障体制的建设。现代化的社会关系要求基层政府必须畅通制度化的权利诉求和利益表达渠道,实现社会成员对正式制度和政权的认同。同时,基层政府如何解决现代化深度转型带来的基层治理困境,必须考虑的是政府的行为、执政理念的创新是否有实质性的转变,否则外部辉煌形式化隐藏下的政府腐朽,将直接削弱具有政权延伸性质和国家控制色彩的制度深入人心,并实现内化,其中就包括基层民主制度。
总的来说,社会关系调适的核心内容是纠正现有负面社会关系以促进基层民主的发展,其关键在于外部引导与内在推动的结合,以提高基层社会面对深度转型的适应能力,进而形塑现代民主生活所需要的自主性社会关系。自主性的社会关系的形塑和培育所需要的社会环境与条件必须从基层政府与社会管理体制、现有社会结构的失衡与断裂、社会组织的发育与发展、外部政策的引导和刺激等方面着手,这是一个内外结合的发展策略。